临海市开展服务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工作

30.01.2015  18:36

  针对近年来服务业用电量激增、服务业用电量增速高于服务业增加值增速的情况,临海市以被列入省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首批扩面地区为契机,出台《服务业企业资源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率先迈出服务业资源要素改革步伐,推动服务业企业提高能源利用率。主要做法是:

  1.定位一组评价对象。针对服务业行业多、门类广的特点,结合试行阶段实际,本着“突出重点,小范围试点推广”原则,选取了总用电量较大、万元增加值电耗较其他行业较高的商贸行业,初步确定 91 家年用电量超过3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作为评价对象。

  2.创新一个评价体系。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临海工业资源要素改革的基础上,召开了3次部门座谈会、1次企业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创新性地建立了一个评价体系。一是指标选取创新。考虑到服务业主要能耗集中在电力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具有劳动密集度高、环境污染少等特点,排除了临海市《工业企业环境资源效益综合评价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所涉及COD排放、用水、用地等相关指标,选取了单位电耗应税销售收入、单位电耗实缴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还增加了应税销售收入、实际入库税收等2个总量指标。二是权重设置创新。坚持效率优先原则,3个效率指标总权重高达80%, 2个总量指标只占20%,体现了评价方案围绕“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的导向。三是附加分设置创新。为了降低全市总用电量、完善统计数据、鼓励品牌建设,对用电总量下降、在临海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在临海注册的限额上独立法人企业,或拥有国家级、省级品牌(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加分。

  3.建立一个排序制度。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都按照企业上一年度数据进行打分,按零售类、住宿类、餐饮类进行分行业排序,分为A(重点扶持类)、B(鼓励提升类)、C(整治提升类)、D(限制发展类)四类。为提高企业改造提升的积极性,综合效益达到相对应类别的,可在下一季度申请调整对应的类别,实现动态管理。

  4.设立一个倒逼机制。为调动企业积极性,对企业在用地、用电、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上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差别化政策。对列入A类的企业,享有优先保障用电、用水和新增用能需求,可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可纳入税务部门A类管理等优惠政策。而D类企业受用电指标要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下降10%,电费采取预付费形式等限制。(服务业发展处、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