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交通“五举措”开展廉政工作

20.11.2016  01:33
  临海交通结合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方法,“五举措”将廉政提醒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促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建设。
  一是开展廉政约谈。对局机关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下属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台运集团子公司经理助理以上干部、市铁路办、沿海高速临海段指挥部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谈话。谈话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制度的学习情况;对中央“八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的认识及执行情况;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以及防控措施等。目前,已完成谈话100余人次。
  二是设置“廉政警示镜”。在局机关、市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青岭收费站等单位楼梯入口处安装“廉政警示镜”,镜首粘贴“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警示标语,镜末公布市纪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办公室电话和纪检组长联系方式。“廉政警示镜”给广大干部职工带来便利的同时,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三是开展廉政教育。经常性的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多样化的廉政教育。采取邀请专家讲座、“一把手”讲党课、纪检领导宣讲等形式开展廉政讲座;组织观看动漫片《郑义门》、学党章电视教材《做合格党员》、换届选举警示教育片《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等;积极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订阅“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真正在潜移默化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四是发送廉政短信。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定期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特别是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送上节日祝福的同时,提醒全系统干部职工严明纪律规矩,风清气正过廉“”。
  五是实行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全系统中层干部认真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定期向纪检组汇报个人事项变动情况。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和工资、津补贴情况,本人婚姻变化情况,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房产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等股票、有价证券投资情况等。(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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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