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保障

10.01.2018  21:20

        就法治建设而言,党的十九大系统地回顾和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仍存在的问题;正式宣布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正式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对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而明确作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定,并提出了较为详细的法治改革思路。 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在党的历史上首次专门将法治建设作为全会主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系统的决定和部署。 十八届二中、五中和六中全会在其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十三五”规划、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法治建设也多有涉及和强调。2014年年底,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列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正因如此,法治建设在过去五年取得了重大进展,出现了蹄急步稳的新局面。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念和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四个主要方面——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得到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北京、山西、浙江的试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得到有效实施。此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等也逐渐以法治为治理的基本方式,推动实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各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得到空前提高。

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分目标,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得到不断完善,有力地支撑了全面从严治党;党章在全党得到尊崇,党建制度改革得到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更加严明;党纪与国法并重,反腐败斗争已取得显著成效。

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基本方略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意味着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久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因此,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必须继续深入推进,确保按期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按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在其他十三条基本方略中,也均有推进法治建设的内容。例如,第一条基本方略(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第二条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第五条基本方略(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与第六条基本方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形成有机统一。第三条基本方略(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本身即构成法治建设。第四条基本方略(坚持新发展理念)中的“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第八条基本方略(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第九条基本方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都与法治建设密切相关,需要靠法治来保障。第七条基本方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诚信”等本身即为法治的核心理念。同样,第十条基本方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第十一条基本方略(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中的“依法治军,更加注重体系建设”、第十三条基本方略(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做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第十四条基本方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制度治党”等均涉及特定领域的法治建设。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建党一百年时,把我国建成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确认了这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对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这30年分两个阶段做了更加具体的安排,即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进一步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落实到法治建设层面,这就意味着: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即从现在到2020年,我国的法治建设必须实现下列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从2020年到2035年,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法治的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将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我国在全面提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同时也将成为法治强国,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为标志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百年梦想将成为现实。因此,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这一历史进程中,法治建设不仅必须实现阶段性的、质的飞跃,同时必须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的提升与进步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法治建设须进一步深化。

深化法治建设的工作要点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框架下,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工作要点,作出了重要的部署,提出了不少新的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加强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作者:许传玺

来源:《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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