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中华慈善奖”开始接受推荐和自荐了

06.08.2015  23:07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发[2015]143号)要求,我省开始“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推荐自荐工作。本次评选对象主要是:2013年以来,我省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兼顾文体艺术、环境保护等其他公益慈善领域(有关捐赠数据截止到2014年底)。共设置四类奖项: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全国共表彰名额50个,设提名奖100个。

只要个人、机构或项目符合条件,可按属地原则,向各市民政局推荐和自荐,同时也受理来自省属单位(含省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省性社会组织)关于个人、机构和项目的推荐或自荐。同时也提醒大家,省民政厅不受理应按属地原则报送给各市民政部门的推荐和自荐,也不直接接收参选个人、机构或项目的自荐。各市民政局和省属单位应于2015年9月10日前上报有关推荐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具体评选办法及相关表格可通过省民政厅网站( www.zjmz.gov.cn )、浙江阳光慈善网(http://cs.zjmz.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