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介代理二手房交易有了示范流程

24.04.2018  05:33

为规范中介代理二手房交易行为,加强房地产从业人员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4月23日,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会议,推出了《杭州市中介代理二手房交易示范流程》(以下简称《示范流程》),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在日常执业过程中按照示范流程的办理环节、办理内容、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房地产经纪从业行为。

示范流程》围绕中介代理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签订房屋出售(求购)经纪服务合同、房源查验及信息发布、带看房源及交易匹配、签订房屋买卖居间代理合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签订交易资金监督支付协议、办理房屋贷款、办理房屋交易、税费缴纳和不动产登记手续、物业交接和房款结算及领取权属证书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示范流程》,中介从业人员需对买卖双方身份、卖方产权进行核验,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在服务过程中,购房者可通过扫描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制发的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工作牌二维码查看该人员的所有从业信息,服务评价,便于购房者及时掌握从业人员的真实信息以及变动情况。

示范流程》要求,经纪人需实地查看房屋,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同时在签订房屋出售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在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提交房源核验挂牌申请。通过房源核验挂牌,确保了房源的真实性,大大节约了购房者找真实房源、找经纪人的时间成本。

示范流程》指出,在达成交易意向、磋商合同重要条款时,中介从业人员应事先告知现阶段区域买房政策和条件,明确买方购房资格情况,匹配成功后当天即可签订合同。与房屋出售(求购)经纪服务合同双方签订关系不同的是,房屋买卖居间代理合同是一个三方协议,由买方、卖方、中介一起签订。三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三证不愿意委托中介代管,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可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可由三方双方自行协商。

示范流程》明确,交易资金监督支付协议需要由买方、卖方、中介、银行四方签订。每个房产经纪机构都有相对应的资金监管银行账户,通过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可查看经纪机构所对应的资金监管账户。

此外,经纪从业人员有义务在签合同之前帮助买卖双方协商好户口问题,明确所需资料,办理好户口迁出和迁清手续,以及车位等附属配套设施的交接。《示范流程》还提出了在交易过程中经纪人应如实告知委托人的房屋信息八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