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四举措促进2015年“个转企”工作成效明显

18.01.2016  15:41

          2015年,洞头区局根据全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要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稳步加强“个转企”这一常态化工作。今年全区新增个转企44家(含二次转型5家),其中公司制38家,占比达到86.36%。截至目前,该区共累计办理“个转企”378家,超额完成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122.22%;其中公司制企业累计185家,同比提高了5.1%。“个转企”工作总体上稳中有进,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政府支持鼓励,促进“个转企”大提速。该局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听取区政府领导意见的基础上,于2013年助推县政府率出台了《洞头县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和《洞头县关于强化扶工兴贸促进个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提升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便捷准入、税费减免、社保扶持、财政奖励、金融支持等5大方面的扶持政策,将“个转企”工作全面上升为政府行为。

      二是因势利导,挖掘“个转企”增长点。该区将“个转企”工作与推进“五水共治”、深化“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出台了“个转企”行业指导目录。积极淘汰落后产能明确禁入行业,即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等“十五小”行业,小火电、小炼油、小水泥等“新五小”行业,以及已经被认定为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的行业。扩大个转企覆盖面,对规模较大、有升级需求且达到小型、微型企业标准以及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和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税的个体户,原则上按照“应转尽转”的要求,列入重点培育对象。

      三是优化长效服务,提高“个转企”质量。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压缩时限,简化手续,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打开绿色通道。结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使“个转企”同样享受到改革红利。目前从材料提交到领取执照仅需2个工作日,为“个转企”户提供了极大便利。因公司制企业存活率较高,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体户走上公司化、规模化发展道路,同时鼓励首次“个转企”为个人独资企业的二次转型为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占转型企业的比重逐步提升。2013年与2014年的公司制企业比例分别为19.37%和92.86%,2015年的比例也达86.36%。

      四是发挥政策效应,兑现“个转企”奖励资金。积极启动该区“个转企”财政奖励资金兑现工作,2015年度该区“个转企”财政奖励资金达68.7675万多元,惠及近200家“个转企”经营单位。包括“个转企”转型成功奖励资金16.68万元,政府为“个转企”财务建帐代理购买服务费13.2375万元,“个转企”纳税奖励38.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