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36个生态文化基地

05.01.2017  02:04

余杭区百丈镇半山村

  近日,浙江省林业厅和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联合发文,共同命名了余杭区百丈镇半山村等36个生态文化基地。至此,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增至127个。

  在这36家单位中,行政村占的比例最大,共有21家。他们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林木覆盖率相对比较高,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二是生态文化繁荣,在民居建筑、庭院设施、文物古迹、生态景观、历史典故等方面独具特色。如诸暨市东白湖镇斯宅村,以保护古遗产、传承古文化、延续血脉情为载体,实施斯氏古民居建筑群修缮、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笔峰书画院改造等工程,让斯宅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古村文化建设的样本。

  第二类是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共有9家。在传播生态文化中,他们因地制宜开展一些有内容、有特色、有影响、有效果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对促进周边地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了较好的带动作用和示范辐射作用。如浙江梁希国家森林公园,秉承生态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规划理念,以保护、恢复和优化自然生态环境为主线,展示梁希先生的生平事迹,反映林业人的精神,传播梁希林业建设思想,弘扬森林文化。

  第三类是企业,共有6家,生态产业兴旺,积极发展立体种植、养殖业,发展乡村旅游、观光休闲、花卉苗木等生态产业。对古树名木进行规范的保护管理,让生态环保管理规章制度上墙并得到有效执行。如慈溪市大山置业有限公司,以原有自然环境为依托,打造千亩杨梅、茶树与竹林套种园,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园,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现“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生态价值观。

  “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遴选命名活动由浙江省林业厅和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共同组织,每年评选一次。经各市林业局初评推荐,由专家分组进行答辩评审、实地抽查确定。下一步,两主办单位将继续以“两山”理论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挖掘我省生态自然资源和生态人文资源,让弘扬生态文化、树立生态意识、增强生态责任的理念渗透到全社会各个领域和行业,使这项活动在推进生态文明和“两美”浙江建设中起到更好的示范作用。(省林技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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