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发布《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规范》

16.12.2015  19:55
      为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提升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近日,长兴县个民协党委发布《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规范》标准,这是我省首个关于非公党建工作建设、管理、运行的行业标准,适用于“两新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基层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的系统化、透明化和常态化。新标准将于2015年11月6日发布,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主要解决“两新组织”基层支部如何进行硬件、软件设施建设以及如何加强内部管理的问题,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党建要求、评估方法等内容。涵盖了组织班子覆盖、制度规范建设、党员信息管理、党员教育培训、组织活动开展、党建工作保障、党员作用发挥、社会评价等各环节,对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基础设施条件,制度落实、工作要求监督考核评价等进行全面规范。《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规范》对非公党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规范》增加了规范性附录,突出“三会一课”和“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对支部建设新增了“党员固定活动日”和“个体工商户先锋指数考评”制度。明确规定“党员固定活动日”要结合“三会一课”、 党性教育、志愿服务、走访联系、议事协商、民主评议等工作开展,党支部不得向参加固定活动日的党员发放任何形式的误工补贴和其他钱物,多次不参加固定活动日的党员,要按照不合格党员认定和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规范》的发布实施,从理论体系上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坚定了方向;从操作实务上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实用的方式方法,对今后更好地开展非公党建工作夯实了基础。将进一步提升全县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