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1单位1个人获全国文化系统最高政府表彰

20.12.2014  16:48

  12月18日,文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北京举行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活动(简称“三先”表彰)。龙泉市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市,并在表彰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龙泉也是丽水市第一个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区);丽水市文化馆馆长潘力峰被评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

  “三先”表彰是文化系统最高政府表彰,每五年一届。本次评选,共有98个“全国文化先进单位”、150个“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252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6名“全国文化系统劳动模范”受到表彰。

  近年来,龙泉市牢固树立“文化兴则龙泉兴、文化强则龙泉强”的理念,将文化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创建了中国青瓷之都、中国宝剑之乡、中华灵芝第一乡、中国黑木耳之乡、中国茶文化之乡、中国陶瓷文化历史名城等国家级文化发展名片,并成为浙江省文化先进市、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文明城市、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拥有一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潘力峰现任丽水市文化馆馆长兼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研究馆员。近年来,扎根丽水,兢兢业业,组织打造“天天乐”广场文化活动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为文化惠民作出较大贡献,荣获“浙江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丽水市文化馆荣获2013年度浙江省市级文化馆业务绩效考核第一名。他致力畲族文化创新,精益求精,积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歌曲,为民族团结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受到浙江省人民政府的表彰,2013年荣获全国“群星奖•群文之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