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违法证券交易行为

13.07.2015  16:14

    公安部、证监会、国家网信办昨连发声,继续清理整顿场外配资

    7月底对券商完成核查;禁止发布“配资炒股”违法网络宣传广告

    昨天,在新一周交易日来临之前,公安部、证监会、国家网信办接连发布信息和公告,继续清理整顿违法证券业务。

    公安部发布消息称,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率跨部门工作组抵达上海。工作组现已发现个别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等犯罪的线索,正在依法开展调查。

    证监会公布了《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见中表示,各地证监局应督促证券公司规范信息系统外部接入行为,并于2015年7月底前后完成对证券公司自查情况的核实工作。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证券公司应当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防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借用本公司证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天发布《关于全面清理“配资炒股”等违法网络宣传广告的通知》,全面清理所有配资炒股的违法宣传广告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此类违法宣传广告信息。

    公安部:

    个别贸易公司

    涉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

    7月10日上午,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率跨部门工作组抵达上海。工作组现已发现个别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等犯罪的线索,正在依法开展调查。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严密防范、依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部信息、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案件要依法查处,对恶意卖空股票与股指涉嫌犯罪的线索,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迅速展开调查、依法处理,全力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

    对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行为

    将依法查处

    中国证监会昨天晚间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近日随着市场回稳,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违法现象卷土重来,必须予以清理整顿。

    在这份7月12日起实施的《意见》中,证监会表示,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

    一、各证监局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证监办发〔2015〕35号)要求,督促证券公司规范信息系统外部接入行为,并于2015年7月底前后完成对证券公司自查情况的核实工作。

    中国证券业协会从2015年8月份开始,依据其《证券公司外部接入信息系统评估认证规范》,认真开展相关评估认证工作。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强化对特殊机构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据新华社、人民日报、证监会官网、国家网信办官网整理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