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动“两票制”实施 医药流通业面临“大洗牌”

06.05.2016  11:31

在近日公布的2016年医改重点中,最让医药界关注的是药品流通领域,意在控制药品转手涨价的“两票制”。近日,江苏、陕西等多地开始推动“两票制”实施,而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两票制”的福建省正着手开始试水“一票制”。业内人士认为,从政策发布和落地的速度可以预见,医药流通行业将很快迎来“大洗牌”。

  4月27日,江苏省食药监局流通管理处下发通知,明确提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目前该通知已开始执行,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在2016年5月5日前,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此外,陕西省卫计委近日也召开了座谈会,探讨“两票制”对行业的影响、具体推行举措等内容。

  以省为单位的综合医改试点始于2014年底,第一批启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的省份分别为江苏、安徽、福建、青海。今年3月,陕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四川省被列为全国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据悉,国务院医改办已初步确定将医改办要求在今后的改革中要做到“8个必须”,包括在流通领域必须实行“两票制”。此后,“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思路似乎越来越清晰。

  所谓“两票制”,即要求药品在流通到消费者手中之前,只能开两次发票。也就是说,流通领域的转手次数,不能超过两次。其中,药企发货时给医药流通(商业)公司开一次发票,医药流通公司将药品配送到医疗机构后再开一次发票。按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两票制”的目的是为了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

  不仅如此,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两票制”的福建省正着手试水“一票制”。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网近日挂出《常用基础输液采购办法》,要求常用基础输液采购方式按照“一票制”要求,实行省级限价挂网,片区集中确标,医疗机构直接采购。其具体的做法是:确标生产企业直接与确标片区各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由生产企业直接开具相应药品销售发票给各医疗机构(一票制)。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两票制”将促使当前药品流通格局发生重大调整,“一票制”更是使得医药商业公司的功能大大降低,这一政策趋势将对各类医药生产、流通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一般来说,药厂销售一般分两种模式:一是自建队伍,一是代理模式。后者销售需经过全国一级代理、大区一级代理、省区代理等,每一层级的代理需要开一次发票,因而可能会导致药品的医院销售价格逐级上涨。

  正在落地的“两票制”和其他财税政策的实施意味着,未来药厂用于“渠道”的费用将会高度透明化,中小医药流通企业将因此面临生存危机。有业内人士担忧,在商业公司整合的过程中,被吊销、注销或因业务减少进而倒闭的数量会逐渐增多,一些代理商可能直接面临被上游企业收购、转行或者淘汰出局的命运。此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曾指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1.3万家批发企业退出1万家,剩下3000家可能是比较理想的状况。

  对于药厂而言,“两票制”的实施也将迫使其改变经营思路。“经营规范、自建终端的品牌厂家底气足,如果是自建队伍开发终端的,政策没有什么影响,因为他们甚至可以实行‘一票制’。而那些既无终端、又无品牌的药厂,日子会难过很多。”一位行业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后者的一级经销商没有终端,需要很多自行寻找的二级经销商来做。“两票制”后,可以把二级经销商变成“第一票的商业”。不过,对于习惯了先打款、后发货的药厂而言,一级经销商没了,变成数量更多的二级经销商,意味着他们的经营风险,尤其是资信风险将增加。“现在的背景下,药厂要做的是改变销售习惯,全国重新规划布局,利用品牌和产品的资源,培养和发掘诚信、有终端、有资金实力的商业展开合作。”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