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25.04.2016  13:14

  根据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结合我省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现就2016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是新形势下推动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任务。

  (一)坚持学用结合,学为基础,做为关键。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使学党章党规与学系列讲话相辅相成、相融相通。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团结统一,为高水平推进全省检察工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对标争先。认真对照中央、高检院精神和省委夏宝龙书记对政法队伍“七个决不允许”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查问题补短板。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萎靡不振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不重学习、不在组织、不起作用、不守规矩、不讲道德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特权思想顽固、霸道作风时发、态度简单粗暴、服务群众不热心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业务不精不专、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办案不文明不规范,甚至以案谋私、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管理不到位、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单位制度不实、标准不高、监督不严、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还要着力解决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敢于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检察机关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将开展学习教育与实现高水平推进全省检察工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打好检察服务牌开放牌,积极主动服务“十三五”良好开局、服务保障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服务打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浙商回归等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在促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增进民生福祉中作出新贡献、展现新担当,着力锻造检察机关党员队伍过硬作风和能力,提振党员精气神和品质风貌,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干劲韧劲,增强攻坚克难的意志品质,以高水平的法律监督工作,交出让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答卷。

  (四)坚持融入日常,注重实效,联系实际。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始终把增强政治属性摆在首位,组织党员凝心静学、对标检视,以学促思、以思促改、以改促干。要突出正常教育,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用心用力,抓实抓细。各级院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结合实际分层分类细化安排。各级院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

  (五)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以上率下。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既是学习教育的参与者组织者,也是学习教育的引领者示范者。上级院要以更严更高的标准,组织抓好本级党员学习讨论、接受教育、参加评议、查摆解决问题等各环节工作,为基层做表率。领导班子要抓好重点课目学习,开好民主生活会,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抓落实。领导干部要以高于普通党员的要求,从主要领导做起,查在前面、深学一层,干在前面、多做一点,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基层检察长工作交流会的重要内容,既要比拼检察工作业绩,也要比拼学习教育成效,做到工作学习“两促进”。

  二、主要内容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明确学习教育的重点,明确合格党员的标准,着力在学上下功夫、在做上见实效。

  (一)学党章党规,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认真学习党章,逐条逐句通读,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党的性质、宗旨,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牢记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牢记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保持共产党员应有的修养和觉悟。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高远情怀,汲取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掌握与履职尽责紧密相关的规定要求,提高做好领导干部所必需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学系列讲话,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之江新语》、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八八战略”、在浙江考察时作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重要指示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着力增强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坚定性有效性。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领会好系列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领悟好彰显其中的坚定信念追求、历史担当精神、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从中找准方向、找到方法,做到深学笃用、融会贯通。要将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历史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各级院党组还要认真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高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三)做合格党员,努力以知促行,自觉规范言行。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两富”“两美”浙江,以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树立法律监督权威,争当坚定检察工作政治方向的表率、抓重点破难点推进工作发展的表率、提升检察业务素能的表率、文明规范司法的表率、打造和提升检察品牌的表率、严守纪律保持良好作风的表率。

  三、方法措施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级院要抓住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员权责义务这条主线,突出“五开展、五注重”,落实具体举措,扎实予以推进。

  (一)开展学习培训。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培训结合起来,明确自学要求,广泛开展党员自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每个党支部都要制定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全面组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集中培训,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举行党章党规知识测试。“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推送学习内容,通过网站、手机报、“两微一端”和远教平台等开展学习。要以高检院和省委联合召开授予王盛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为契机,深入推进“浙检英模大讲堂”建设,深化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正面教育效果。

  (二)开展专题讨论。要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开展一个专题讨论。讨论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重点围绕六个“能否”进行: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和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自觉追求高尚道德情操、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秉持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恪尽检察官的职业责任;能否始终保持进取意识前列意识,在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更好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勇于担当、敢挑重担。

  (三)开展党课宣讲。结合专题学习讨论,精心安排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鼓励和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积极参与“万场党课到基层”行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先进典型、业务专家等到基层办案一线讲党课,努力通过党课宣讲,答疑解惑、交流思想。“七一”前后,各级院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要积极运用新媒体,向广大党员推送“微党课”,不断丰富拓展党课内容和形式,增强党课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开展党性体检。年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人数较多,且设有党小组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五)开展党员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分党小组进行。开展民主评议前,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表现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六)注重领导示范。各级院党组要召开会议,结合每季度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参加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七)注重典型引领。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深入组织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王盛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好支书”“好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支部推选,挖掘和宣传一批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着力打造检察机关党员先进群体,带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优看齐、对标赶超。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强化重德才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建立干事创业容错纠错防错机制,注重党内激励帮扶关怀,从严管理党员,把好入口,疏通出口。

  (八)注重全员参与。每个党员都要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目标,提出落实目标的具体措施。把握岗位特点,明确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事到人。落实检察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推动党员在服务和谐社区创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开展效能革命。教育引导党员时时处处铭记党员身份,践行先锋标准,立足岗位建功,积极为党工作。

  (九)注重促进工作。要将学习教育紧密融入到落实“五个更好”要求,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的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当中,精心谋划、精准部署、精细落实,努力推进浙江检察工作新发展。要把牢政治方向,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向党中央看齐,保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检察办案与中央的决策部署相吻合。把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大平台,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确保检察工作与大局同频共振。把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基本标尺,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关注群众呼声,维护群众权益,展示业务水准,增强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抓住实施电子检务工程的契机,树立互联网理念和思维,抓好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结合司法改革,加强检察人才培养,强化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加快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倡导和推进“绿色司法”,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推进“阳光检务”,加强检察宣传,着力打好开放牌服务牌。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十)注重制度建设。健全业务办案机制,优化检察办案流程,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加强检察业务管理,强化检察办案监督。健全全面从严治检制度机制,把目标任务细化到人、落实到岗位。健全落实党员发挥作用制度机制,认真实施绩效目标考核,强化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工作督查制,以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检察事业的“发展指数”。

  四、组织领导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省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用心用力,抓紧抓好,抓细抓实。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院党组要把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推动,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建立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党支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政工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推进交流等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以及各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管好党员、带好队伍;要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强化指导和把关作用,把各项工作做得扎实、细致、到位。各级院机关党委(党总支)要对本单位各党支部全覆盖、全过程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各级院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负担起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直接责任,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各项工作。

  (二)加强推进实施。各级院要紧密结合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等检察工作实际,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实际,突出检察特色,进一步细化实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内容和措施,认真谋划安排,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党员干部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学习态度、学习力度、学习深度作为民主评议党员、选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把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作为今年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首要内容。要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长期化,做到有领导领学、有时间自学、有集中研学、有组织督学、有标准考学。省市院加强对下级院的督促指导,帮助找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建立工作联系人制度,确保各级院之间,检察机关与同级地方党委之间,机关内部基层党组织之间沟通交流和信息传递顺畅。

  (三)积极营造氛围。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探索学习教育的新方法新路子。要高度重视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宣传报道,省院将在《检察队伍建设》设学习专刊,各地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检察宣传阵地和“两微一端”等,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工作综述、开辟专栏等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学习教育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宣传一批在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检察机关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务求取得实效。各级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学习教育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学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确保内容实、效果好。要注重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安排,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注重分类指导,对在外工作的党员,应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临时党小组,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送学上门、结对帮学等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