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指使者被判缓刑

27.01.2015  10:02
杭州“砸保时捷倒鸡血案”后续   为朋友出气,他砸破对方的保时捷车窗,还往里倒了鸡血。2014年11月27日,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姜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本网2014年11月28日曾作报道)。昨天,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张某和廉某站在了西湖法院的被告人席上。
  河南人廉某是一家KTV的员工。2014年上半年的一天,廉某告诉同事姜某,说他的朋友被人欺负了,希望他能帮忙教训一下对方。姜某答应了。
  2014年6月5日晚,姜某找到教训对象的家后,看到车库里停着一辆保时捷车,便决定对车撒气。他砸破车窗玻璃,把鸡血倒到车里。经鉴定,被毁车辆的维修费用为53491元。西湖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姜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4年8月,廉某得知姜某被抓后,向公安机关自首。同时,让廉某帮忙出气的张某也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了全部情况。
  1月7日,西湖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张某、廉某提起公诉。
  张某在庭上道出了事件的起因。2014年5月,张某正跟小姐妹打麻将,她男朋友来了后,一个女性朋友刘某抓起麻将就向她男朋友砸去,后来刘某的老公也冲上去,两人将张某男朋友打了一顿。原来,张某男朋友与前女友有经济纠纷,而他的前女友又与刘某是小姐妹,刘某此举是替她出头。张某觉得这口气咽不下去,就联系廉某让他教训刘某。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宣判张某和廉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廉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