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两千花两万,“剁手党”怎么补亏空?

25.12.2015  10:43

  时间:12月24日 地点:杭州拱墅法院

  杭州大厦附近有“三姐妹”霸占黄金地段强收停车费将近十年,这两天,相信很多人都被这条新闻给刷屏了。杭州拱墅法院也审理了一起和停车费有关的刑事案件:一个女物管员一年间竟私吞停车费高达23万余元。
  38岁的俞某从2012年7月开始,被派到红石中央花苑小区从事物管工作,主要负责物业的商街以及小区地下车库停车费的收缴,每月的工资2000余元。
  一般来说,俞某先是从物业公司领取收费票据(由物业公司从税务局购买),一线的收费员再从俞某处领取收费票据,并将等值票根交给俞某。等停车费收上来之后,收费员再将钱款上交俞某。最后,俞某将收上来的全部资金存到公司的银行账户内。
  但是,2014年5月,物业公司发现,俞某领取和应当缴销的票据票根不一致,相应的钱款也未交银行,缺口高达23万余元。在警方的调查下,俞某很快坦白了一切。
  原来,俞某是个“剁手党”,每月花在买东西方面就高达2万元。从俞某网购清单上看,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期间,她几乎每天都有网购记录,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衣服、日用品、食品应有尽有。俞某家境普通,花掉的这些钱就是被她扣下的“停车费”。
  今年3月19日,俞某和家人多方筹款并退赔了23.43万元,物业公司也给俞某出具了谅解书。
  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俞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且超过3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