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与红十字工作有关的那些声音

12.03.2022  05:41

    2022年全国“两会”正在进行时。


    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其中,就有“心肺复苏技能推广、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等与红十字工作息息相关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  陈玮

建议将心肺复苏纳入重点岗位人员的必备技能之一


    陈玮是衢州市中医医院副院长,也是红十字志愿者,今年是她参加“两会”的第五年,也是她将急救推广提上“两会”的第五年。


    自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陈玮在“两会”期间多次提出急救相关议案和建议。2018年,陈玮提出“心肺复苏技能推广”和“除颤仪的安装使用推广”;2019年,她提出“把心肺复苏纳入到义务教育之中”;2020年,她继续提出“把心肺复苏作为高中生的必备技能之一”;到2021年,她又提出“把心肺复苏纳入到培训机动车驾驶员考核内容之一”。在今年的“两会”上,陈玮建议将心肺复苏纳入重点岗位人员的必备技能之一。


    陈玮表示,在我国很多出现心脏骤停情况的人因得不到有效的急救而失去了生命。据不完全统计,虽然中国红十字会、各个医疗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等开展了数十年CPR(心肺复苏术)培训,但迄今为止我国应急救护技能普及率仅有不到1%。


    近几年国家对急救推广非常重视,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条例。如2021年4月份教育部要求将心肺复苏术纳入高中生军训内容。目前国内很多公共场所也已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陈玮认为,目前会使用AED的人很少,需加快普及这类急救知识,推进施救行为相关政策法规落地,培训大批拥有资质的初级救护员,提高公众的急救技能迫在眉睫。 


    她建议,警察、司机、消防员、列车员、船员、导游、宾馆饭店和大型商超的服务人员、企事业单位的安保人员、生产安全员等,必须将急救知识和技能特别是心肺复苏术纳入其岗前培训,使他们身处急救现场时能及时发挥重要作用,为危重人员到达医院抢救争取时间和机会。


全国人大代表  史伟云

建议对遗体器官捐献进行立法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3月5日,我国登记捐献遗体和器官的志愿者人数达452万人。这一数据,在2010年仅为1087人。在志愿者捐献登记数量激增的同时,实际捐献数量也明显增加。据统计,截至2022年2月26日,我国累计实现去世后器官捐献38681例,捐献器官116092个。


    史伟云认为,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与实际捐献数量双增长的背后,是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制度的逐步建立、机构队伍的逐渐壮大,这些助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但是各地器官捐献与移植系统普遍存在服务能力不足、管理体系滞后问题。现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没有具体的上位法律作为制定依据,仅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内容方面不够健全,对红十字会的工作定位、工作内容安排还不够具体准确等。 


    为此,史伟云建议针对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进行立法,破解法律盲点,更好地界定捐献者、执行者、接收单位等各方的权、责、利。


    在史伟云看来,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基础上完成人大立法,制定更广泛的人体捐献立法,目前相关条件已经成熟:一方面,我国人体捐献体系尤其是器官捐献基本建成了一套完善的制度,包括人体捐献登记系统、移植受体等待和排序管理系统、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网络、器官移植临床服务系统、器官移植后登记体系等;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建立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在政府统一管理下,以红十字会为主导,卫生、民政、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协同合作共同完成,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各部门职责较为清晰。


    “完善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立法,为我国捐献事业提供根本依据,已然迫在眉睫。”史伟云说。


全国人大代表  张宝艳

建议建立“人体器官捐献抚恤制度” 


    张宝艳表示,尽管器官捐献的行为是自愿无偿,但这是捐献者在用生命延续生命,鼓励和倡导这一志愿行为时,理应为捐献方多提供一些关怀与帮助。


    尽管我国公民志愿捐赠器官的数量逐年增长,数据显示,目前登记在册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多达30万人。“器官供体不足现象亟需被关注,拓宽合法器官来源,让更多的生命得到延续已刻不容缓。”张宝艳说。


    在张宝艳看来,以切实行动予以宽慰和缅怀,对捐献者及其家庭表示适当的感谢,不仅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也符合回报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将鼓舞和激励更多人加入这支队伍。


    那么,要建立怎样的人体器官捐献抚恤制度?张宝艳建议,在捐献者去世之后,对捐献者生前在医保报销中个人承担部分,给予全部返还。


    除此之外,张宝艳还建议,应对捐献者免费提供纪念墓地及免除火化等丧葬费用,对于家庭特别贫困的捐献者,通过财政补助、社会捐赠以及受益方定向捐赠等方式筹集基金。


    在立法方面,张宝艳表示,要从法律层面确立人体器官捐献的激励体制,为规范和调整器官移植领域各方法律关系提供更权威、更全面、更充分的法律保障。通过激励性、保障性立法,鼓励更多的人加入“传递生命”的善举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