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重新选配公益林护林员262名

03.07.2017  11:13

  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照“精简人数、优化结构、提升素质”的工作要求,日前,东阳市重新选配公益林专职护林员262名,努力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专业化公益林护林员队伍,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工作目标。

  今年东阳市对全市护林员进行重新选配,将全市护林员人数从原先的391名精简到262名,提高报酬待遇,根据各地公益林面积、管护难度,分配各镇乡(街道)护林员名额。

  这次选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规范操作。各镇乡(街道)按照护林员名额,综合考虑辖区内森林管护面积、管护巡查线路和自然地形等因素划分若干管护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配备护林员1名。严格护林员配备条件,要求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政治思想觉悟高,群众基础好,有一定的文化,能秉公办事;热心林业事业,熟悉村情、山情、民情;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30-60 周岁的男性公民,表现优秀的原护林员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确定、公示等程序产生。

  由镇乡(街道)与护林员签订森林管护承包合同,合同期3年,明确管护的山场、面积、职责、报酬和主要职责。护林员的报酬由原来的每年3600元提高到7800元,报酬由基本劳务费和考核奖励费构成,基本劳务费为500元/月,考核奖励费为150元/月,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强化奖惩考核。完善护林员管理办法,要求负责公益林日常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做好巡查记录;积极宣传林业及公益林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森林消防、森林病虫害防控等知识,做好林业标志和设施维护;做好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制止野外违章用火,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手机报警并参与扑救;制止并报告盗伐滥伐、乱采滥挖、乱捕乱猎、采石取土、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协助各类涉林案件的查处;协助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林业资源监测、病虫害防治和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等工作。(东阳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