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建立差别化水价机制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7.11.2015  16:45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推进差别化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加快高污染企业转型升级,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浙江省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我市接连出台了《东阳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的通知》、《横店自来水价格改革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的通知》,对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实行水价改革。
  一是简化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分类规范执行范围,用水由现行的4类改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污水由现行的4类改为居民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非工业污水3类,并分别实行分类管理制度。
  二是对居民推行新的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生活污水处理费。
  三是对非居民用户逐步实行定额管理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非居民用水户在用水计划范围内用水的,依法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超过用水计划用水的,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建立多用水、多付费的水资源有偿使用机制。
  四是推行污水处理复合计价收费制度。对有条件的工业企业试行按污水的化学量(COD值)等有害成分的浓度分类分档复合计收污水处理费,引导企业加强污水预处理和达标排放。(东阳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