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召开专题会部署落实土地确权档案工作

17.08.2016  11:35
        会议提出,做好土地确权档案工作,是精准做好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基础,是贵州土地确权工作真实性、准确性的重要记载,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在实际工作中强化“三个责任”。“三个责任”包括强化土地确权领导小组的领导责任,各市(州)、县(市、区)要把土地确权档案列入土地确权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议程,真正做到土地确权档案工作与土地确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强化土地确权部门的主体责任,各级土地确权部门要积极履行土地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职责,确保各载体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及时移交;强化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服务责任,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指导服务职责,精心组织,积极作为,搞好培训,与土地确权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把确权档案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在土地确权档案工作中要着力做好“四项工作”。一要做好档案收集工作,土地确权部门,特别是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把土地确权档案与土地确权工作同时安排,建立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管理等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档案工作,确保土地确权工作形成的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全面收集;二要做好档案整理工作,省农委、省档案局制定了《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细则》,各土地确权单位要统一按照这个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确保全省土地确权档案整理统一规范,标准基本一致;三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土地确权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要及时归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管理,选择安全的管理库房,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无隐患;四要做好专项验收工作,档案验收是做好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环节,要以“一户一卷”为重点,以“收集是否齐全、整理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安全”为基本依据,由土地确权部门牵头、档案部门紧密配合,分级分别抓好乡镇和县(市、区)两级土地确权档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建议确权工作不予验收。同时,对通过验收的土地确权档案,要按相关规定移交县国家综合档案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