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律师、公证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对象评前公示

11.11.2015  13:57

2015年省律师、公证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申报对象评前公示

            2015年度省律师、公证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共有43名申报对象,经高评委办公室资格审查,何黎明等42人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杨永林不符合申报条件,不同意提交高评委评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要求,现对申报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司法厅警务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11月11日至11月17日止。

  四、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省司法厅警务人事处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

  邮编:310007

  电话:0571-87054400                  传真:0571-8705438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省律师、公证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浙江省司法厅政治部

2015年11月11日

 

2015年浙江省律师、公证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