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与省旅游局加强会商共谋森林旅游之业

15.02.2017  04:07

  2月13日,省林业厅厅长林云举、总工程师蓝晓光会见了来访的省旅游局副局长杨建武一行,双方就进一步深化森林旅游合作进行了座谈交流。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2012年,省林业厅与省旅游局签署了《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2014年,联合制定《关于加快森林休闲养生业发展的意见》,共同批复桐庐等5个县为森林休闲养生建设试点县。双方在森林旅游的宣传推介及森林休闲养生新业态拓展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成效显著。近几年来,我省的森林旅游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各地持续举办了20余届(次)的“浙江森林旅游节”,加大森林旅游的宣传力度,扩大浙江森林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开展最美森林、古道、山峰、峡谷、古树名木等“最美系列”评选,公众高度关注,彰显了森林旅游休闲的品牌效应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根据省委关于“建设一流的森林休闲养生福地”的要求,确定桐庐、永嘉、安吉、磐安、遂昌等县为森林休闲养生建设试点县,已组织评审和公布了两批52个森林特色小镇创建单位、命名93个森林人家特色村,每年省财政还安排部分资金扶持森林休闲养生建设项目,我省的森林休闲养生新业态拓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据初步统计,目前我省共有60多个县市区、2000多个行政村、15多万人直接从事森林旅游业经营活动,带动社会就业人数近65万人次,全省森林旅游业年接待游客超过1.8亿人次,产值超1000亿元,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双方领导对多年来森林旅游工作的合作成效表示满意。经双方协商,下一步将在加快促进森林旅游业发展方面进一步做好服务和宣传推介工作,培育更多的森林旅游优质品牌,使森林资源得到更有效的保护。特别要加强对森林休闲养生建设试点县的指导,加大力度培育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人家,合作推进森林古道的保护和利用,合力拓展森林休闲养生新业态,早日在我省建成一批“一流的森林休闲养生福地”。 (厅产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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