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国档案部门 以“档案与民生”为主题集中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

25.03.2016  18:46
日前,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关于举办“档案与民生”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档案部门于今年6月以“档案与民生”为统一的主题,集中开展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旨在广泛宣传档案工作在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档案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民生、服务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

《关于开展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指出,为配合“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国家档案局将举办“档案与民生”征文活动;编印“档案与民生”宣传海报、“民生档案 服务民生”宣传挂图和《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折页,作为“国际档案日”宣传材料向社会发放,进一步增强公民保护档案的意识;与中国档案学会共同邀请名家举办专题讲座,进一步扩大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

《关于开展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的重要指示,创新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从实际出发,以丰富的档案资源为依托,通过举办展览、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现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特殊价值,充分发挥档案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打造出一批内容新、受众广的“国际档案日”宣传精品。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以上机关、企事业档案部门都要积极开展活动,要有1名负责同志牵头,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档案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既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和本地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还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特别要针对广大青少年开展一批主题鲜明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导他们了解档案,增强档案意识,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树立正确的历史观。

《关于举办“档案与民生”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提出,为配合今年6月9日“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将在全国档案系统内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征文活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报社承办,安徽宝葫芦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国家档案局成立征文评选委员会,负责征文的评选工作。征文内容包括档案、档案工作与民生的密切关系及具体事例;各级档案部门在建立健全档案事业“三个体系”过程中服务民生的新思路、新举措等;档案工作者为民生服务的体会和感悟。今年8月10日至8月30日,征文评选委员会对征文进行评审;9月公布获奖名单。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中国档案报》及中国档案资讯网将陆续刊登优秀文章,《中国档案报》手机客户端将刊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