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协同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厅函〔2017〕144号

24.03.2017  01:31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建委(建设局、房管局)、地方税务局:

  实施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内容,其中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被列为重点突破领域。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确保实现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全过程“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办理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全过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坚持效果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全面推进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自身改革,促进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创新,使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

  各地要在今年3月底前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最多跑一次”。“全业务”是指涵盖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全过程”是指涵盖交易、税收、登记全部过程。要坚持便民高效,以方便群众办事、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严格遵守“最多跑一次”承诺,通过优质高效服务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物权法》、《税收征管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准确地对不动产权利进行纳税、登记。坚持权责一致,交易、税务、登记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同时对各自事权设置、流程设置、办理时限承担相应责任。

   二、主要措施

  各地要按照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全过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以下重点工作:

   1.统一窗口受理。 调整优化现有窗口设置,设立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窗口,统一受理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事项,由一个窗口具体负责一次性收取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材料。同时,以交易、税收、登记所需的申报材料为基础,按照不缺、不漏原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并对外公布。

   2.优化税费收缴。 对依法需要缴纳交易、登记相关费用的,在受理环节即时预缴相关费用,或者开通网上支付平台实现网上支付。对依法需要缴纳相关税收的,由窗口受理后将信息后台送达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纳税。

   3.实行并联办理。 窗口统一受理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分别送达各个部门进行办理,交易、税务、登记部门后台办理从串联办理改为并联同步办理。

   4.互认办理结果。 交易、税务、登记部门互认办理结果,交易、税务部门完成交易、税款征收后,应当将结果及时反馈登记部门,便于登记部门用于管理。登记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将相关登记信息及时反馈交易、税务部门,便于交易、税务部门用于管理。

   5.统一公布时限。 按照后台并联办理原则,由交易、税务、登记部门在不动产登记法定时限内共同商议各自办理时限,但交易、税务部门的办理时限应当设定在登记注册登簿前。对外承诺时限应当统一公布后期完成的登记办理时限。

  6.实现信息共享。 交易、税务、登记部门应当按照信息共享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信息交换方法,升级改造各自信息系统,尽快实现交易、税收、登记信息自动交换和实时共享,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7.明确各方责任。 交易、税务、登记部门应当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原则,依法确定各自办事事项,简化各自办事流程,提高各自办事效率。各方对各自办事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效率及办理结果承担责任。

   8.共同遵守承诺。 交易、税收、登记全过程“最多跑一次”统一设在窗口受理确认环节,交易、税务、登记部门在其他任何环节都不能要求申请人再跑一次。交易、税务、登记部门之间信息交换应当通过后台进行,最终登记结果通过快递等方法送达申请人。

   9.分别进行存档。 交易、税务、登记部门按照各自规定对需要存档的申报材料、审核材料及办理结果等分别进行存档。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今年3月底前全面实现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实现目标。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同开展工作。

   2.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 各地要抓紧成立由国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把任务分解到天,把责任落实到人,共同推进工作。要按照一个窗口受理要求抓紧调整窗口。要按照“全业务”要求抓紧公布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业务类型。要按照后台并联办理要求抓紧设计交易、税收、登记并联流程。要区分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抓紧制定申报材料目录。要加强办事大厅咨询服务,向群众做好解释,引导好群众办事,确保平稳过渡。

   3.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推进力度。 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列入今年重点目标考核内容。省国土资源厅将联合省建设厅、省地方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相互推诿造成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弄虚作假、以点概面谎报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4.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开展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协同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的通知.pdf



主题词:
发布机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