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杭州全天禁行高污染机动车

08.09.2015  10:17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环保局联合交警等部门召开的杭州市淘汰高污染车辆通气会上获悉,自今年10月1日零时起,高污染机动车辆将被全天禁止在杭州全市所有道路上通行。违反规定的或处100元罚款,记3分。杭州环保部门将联手市交警、市商务委等部门,通过执法管理和经济补偿措施,减少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群众健康。

   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所有机动车辆被禁行

  下个月起,全天禁止在杭州道路上通行的高污染车辆,是指未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绿色环保标志的所有机动车辆。这其中也包括“黄标车”(指排放标准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和达不到国Ⅰ的汽油车)。

  2015年是杭州市全面完成淘汰高污染车任务的最后一年,截至8月31日,杭州市共淘汰黄标车41697辆。目前杭州市剩余正常状态黄标车29223辆。

  记者从通气会现场获悉,今年9月10日起,杭州交警、交通、环保等部门将停止定期检测黄标车。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在禁行时段和区域内不再核发车辆通行证,交警部门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审验手续,城管部门不予核发《渣土准运证》。

  此外,今年是《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执行的最后一年,符合条件的高污染柴油车仍被鼓励提前淘汰。高污染柴油车车主要抓紧政策执行的最后时间,主动淘汰,以免遇到年底淘汰车辆业务办理拥堵状况。

  在此特别提醒相关车主:及时领取环保标志。已经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车主,记得将环保标志贴在不影响驾驶视线的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

   新增288套高污染车辆

  电子抓拍设备

  据了解,杭州环保部门和交警部门将实施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并通过联合执法,确保“杭城全天禁行高污染机动车”的实施。届时,在执法现场,交警部门将重点对违禁高污染车辆进行处罚。而那些没有张贴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则先由环保执法人员识别确认车辆排放标准,再交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为配合此次高污染车辆全市域禁行工作,杭州市区将新增288套高污染车辆电子抓拍设备,与现有的474个方向点位的重点车辆查控系统一起,强化高污染车辆管理的非现场力度。

  从下个月开始,高污染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处罚,一是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第75条第8项的规定,处10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据《省实施办法》第75条第2款的规定,处200元罚款。二是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100元罚款,记3分。

  机动车车主如果没有携带环保标志并把它张贴在前挡风玻璃上,交警也将依法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警告或罚款50元。高污染车辆被处罚后,非浙A号牌车辆须以最近路线驶离杭州,浙A号牌车辆将被责令以最近线路驶回居住地。

   柴油车和老旧汽车

  提前淘汰可获补助

  提前报废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度使高污染车辆以及老旧汽车继续“在路上”。昨天,杭州还公布了高污染车淘汰相关业务办理办法,提前淘汰的相关车辆都将获得环保和商务部门发放的经济补助。

  凡是2005年以后注册且在今年年底前报废的柴油“黄标车”,只要符合补助条件,都可以得到最低5000元、最高28000元的淘汰补助(相关补助标准见附表)。车主可以到杭州市石祥路589号汽车城内,或登录“杭州绿网”来查询、办理相关事宜。

  打算提前报废老旧汽车的车主也有好消息。今年内,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且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总质量在10000-12000千克之间的中型载货车,以及符合要求的危险品运输老旧汽车,都可以获得18000元、13000元不等的补贴。(见习记者 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