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盘活闲置农房助力乡村振兴

02.04.2018  17:11

  近日,家住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缸岙村的邱师傅在丁宅市场监管所顺利领到了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缸岙村农宅经营服务(站)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美滋滋地替乡亲们盘算起了“桃花节”旅游旺季村里闲置农房的出租生意。
   邱师傅所领的农宅经营服务(站)营业执照,是该局今年刚刚推出的一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体制机制创新举措,即以“有限责任公司”组成形式设立农宅经营服务站,为全省首创。目的是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制度性供给。
   据介绍,区市场监管局针对闲置农房的流转、租赁、出租的经营主体资格问题,该局率先统一标准,明确业务规范,先后参与制定了《关于上虞区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交易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上虞区闲置农房(宅基地)激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明确各村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投资主体,注册农宅经营服务(站)有限公司管理运营,农宅经营服务(站)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本村闲置农房的流转、出租、租赁”。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该局充分下放权限,进一步畅通登记渠道。由所在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负责登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农宅经营服务(站)有限公司,局行政许可科负责指导,明确专人专项、全程跟踪,并专门制定了法人投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公司章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等各类范本以供参考。
   据统计,在区政府“闲置农房激活计划”试点乡镇中,丁宅乡有256户农户有较强意愿盘活闲置农房,下管镇有2万多平方米的闲置农房可以激活,在区市场监管局和当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已成立农宅经营服务(站)有限公司18家,其中丁宅乡芋艿湾自然村已经有10户闲置农房成功签约,启动改造。目前已在全区440个自然村中逐步推开,进一步活跃农村资源要素,发展民宿经济和乡村旅游,助力农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