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实施平原绿化工程建设绿色家园

25.03.2015  13:56

  上虞区通过实施“生态靓区”战略,近四年累计完成平原绿化面积达32882亩,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沿海防护林生态治理示范县市、平原绿化先进单位、国家园林城市和省森林城市等。

  一是实施规划引领。突出规划龙头引领地位,优化城市森林建设思路,确立“北部平原重防护、中部城市重品质、南部山区重保护”的森林建设定位,推动完善公共绿化,建设点线面绿化结合、大中小绿地配置的森林生态系统。

  二是优化建设方式。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海防林建设认建认养工作,全区3家企业建成了防护林1100余亩;在杭甬高速、上三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等地,向相关行政村集体和农户租用土地2833.75亩,解决防护林建设用地并改善当地生态人居环境。

  三是注重结合推进。坚持平原绿化与“五水共治” 、“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四季仙果之旅”品牌相结合,抓好污水整治工程的绿化造林,发展林木种苗、花卉水果等特色生态产业,全区已建成花卉苗木、水果等基地8万余亩。

  四是强化造林保障。出台平原绿化政策意见,今年落实财政奖励资金700万元,对种植乔木树种林带给予每亩1500元奖励。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今年全区开展义务植树40余次,植树2.5万余株,参与人数达2500余人。(上虞区农林渔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