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清波街道居民自编“居民公约”

26.08.2015  11:32
  “邻居见面主动问好;孩子之间发生冲突,家长首先教导自家孩子;晚归人员进楼道轻脚步、轻说话、轻关门,阳台晾晒浇灌防止滴水……”近日,一部社区居民公约在清波街道柳翠井巷社区“新鲜出炉”。公约内容共有8章23条,近1500字,带着邻里间的暖暖人情。
  “修订这样一份公约完全是‘被逼的’。”说起公约的制定,柳翠井巷社区党委书记沈志远打趣说。柳翠井巷社区有不少回迁户,还没有改变原来的生活理念和生活习惯,随地吐痰、大声讲话、乱晾晒等情况时有发生,经常有居民来社区互相“告状”。
  “社区之前也制定过一个‘居民公约’,主要内容是‘五爱’、‘四有’‘七不准’,内容抽象,读起来还拗口。”沈志远说,有热心居民建议应该搞一个更接地气的新公约。
  家家户户的意见经过汇总整理,形成了新的条款。最后,在社区牵头下召开了居民代表大会,40余名居民代表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新的公约。
  新公约条款里,没有“应该”、“禁止”这样的字眼,而是通过循循善诱倡导小区秩序。比如,现在有车的居民越来越多,车一多就容易发生意外,公约就约定:“开车进入社区后要减速慢行、不能鸣笛”。这一条得到很多居民的点赞。
  “规范停放汽车、电瓶车、自行车;楼上住户不往窗外抛撒物品……”公约除了关注邻里关系、小区秩序,还“”了不少家务事:“外出子女要经常回家看望父母”,“注意呵护孩子自尊,避免在公共场合责罚孩子”等等。
  既然约定了,如果没做到怎么办?
  社区制定了奖惩措施——对违反公约的行为,经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行为人酌情作出批评教育、通报、责成赔礼道歉、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相应处理决定。而社区居委会也会每年组织相关评比活动,表彰奖励模范遵守本公约的社区居民。(本站编辑 贾晓芸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