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 陪审之外天地宽

25.04.2016  12:57



三门法院人民陪审员(右一)与法警一起下乡送达法律文书。


  近年来,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在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后,着重在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上做文章,拓宽陪审员功能定位,邀请陪审员参与文书送达、庭外调解、案件执行,让陪审员在陪审之外有更大的作为,开拓一片新天地。

    助力送达提质效

    “老陈,你的话有道理,我签收。”2015年12月16日,经过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做工作,原先情绪激动的离婚案件被告黄某态度缓和下来,签收了法院送达的诉状副本等材料。

    黄某和吕某是一对年轻夫妻,婚后两口子喜得爱子,本应过着更加幸福美满的日子,吕某却因家庭琐事心生不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送达过程中,执拗的黄某想不通,拒不签收。

    法官邀请了辖区的人民陪审员陈达长一起送达,陈达长在基层工作多年,善于做群众工作。来到黄某家中,陈达长与他唠了几句家常,发现黄某内心很愧疚,并不想与妻子离婚,以为签收了文书法院就要判决离婚。

    “小黄啊,你理解错了,文书签收后法院会组织双方调解,既然你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以后改一改就好了,法官会帮你一起劝小吕原谅你的,放心吧。”消除黄某的顾虑后,陈达长协同法官一起规劝黄某把文书签收了。后在法官的细心调解下,黄某夫妇解了心结,重归于好,吕某向法院申请撤诉。

    近年来,随着法院案件受理量“火箭式”增长,在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有些当事人玩“失联”让文书送达不能,个别“牛脾气”的不仅拒不签收甚至扬言撕毁文书。为此,该院引导人民陪审员协助文书送达,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为人处事成熟、熟悉道路、通晓方言的优势,提升文书送达效率,同时也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限。

    2015年,该院人民陪审员一趟趟跑村入户,协助法院成功送达300余件民事案件,一次性送达成功率,同比上升16.54%。

    倾情调解促和谐

    “柯书记,谢谢你和法官一起帮忙耐心调解,给了我宽裕的付款期限。”2015年10月,一名养殖塘承包人对三门法院人民陪审员柯孔钗连声道谢。

    三门法院辖区的养殖业十分发达,为了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大多数村集体将养殖塘对外承包。但是,天有不测之风云,2015年台风、旱涝等气象灾害频发,养殖户的收成大打折扣,很多村委会因养殖塘承包人逾期支付承包款将承包人告至法庭,使得辖区内农业承包纠纷案件数量激增。

    为及时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邀请曾担任多年村支书的人民陪审员柯孔钗一起前往村里调解。

    他们来到纠纷所在村后,还邀请了村里的人民调解员、村干部一起做工作。面对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的僵局,办案人员兵分两路“对症下药”。

    “你们看能不能这样:给承包人点时间,让他们在养殖水产收成后支付所欠承包款,或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调解中,柯孔钗不厌其烦地向村民们释法明理。

    “大家换个角度想想,前几年承包款都是如期拿到口袋里,今年台风天气多直接影响养殖效益,他们也不容易啊,是不是?”眼看村民们情绪有所缓和,柯孔钗继续将心比心劝说道。

    “欠了承包款本身就理亏了,态度得好一点,得积极配合村方的工作,承诺一定能履行付款义务,为自己争取更宽裕的付款期限。”另一边,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老朱在做承包人的思想工作。

    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承包人分期付款,并给予一年半的还款期限,一批农业承包纠纷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

    据了解,该院2015年共有200余起案件是经人民陪审员协助调解结案,正是人民陪审员的“民间智慧”发挥着“司法力量”,结合自己丰富的工作经验扮演着“调解员”角色,促成案结事了。

    阳光执行促公信

    “终于领到辛苦钱了,可以安心地过个好年了!”1月28日上午,65岁的老陈从三门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一张支票后喜笑颜开。

    老陈是一家塑业公司的员工,年迈的他靠打扫卫生等杂活赚些辛苦钱贴补家用。2014年1月开始,公司出现债务危机,老陈再也没拿过一分工资,被拖欠了30694元。其他90余名工友也都有相同的遭遇,共计被拖欠工资208万余元。97名民工提请劳动仲裁,结果裁决书下来了,而欠薪还是没有着落。为此,他们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查询,执行人员发现该公司已举债数千万,且有好几笔已经申请执行。为此,法院将公司的工业用地进行拍卖,于去年8月成交。但是,该工业用地存在私自搭建简易棚、砌围墙、堆放大理石、种植农作物等现象,侵犯了买受人的权益,影响了拍卖款的交付。

    经法院公告后,当事人仍不履行拆除义务,去年12月,该院组织执行干警对该块工业用地私自乱砌的围墙、房屋予以强制拆除,并邀请人民陪审员郑胤、何爱娟到场参与执行。

    “你要想想看,有97名职工在等着工资,公司已经欠他们两年了,好歹也让他们年前能领到辛苦钱过个安心年吧。”郑胤耐心地做着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再说了,这地儿本身就不是你的,种的番薯也都收成了,没给你造成损失啊……”郑胤做群众工作很有一套,让对方的抵触心理逐渐消除。

    “强制拆除后,你们也尽快将落实拍卖款交付程序,让法院及时做好执行款发放分配方案,好给民工们一个交代。”另一边,何爱娟与买受人郑某说道。

    最终,经过3个小时的执行,执行干警顺利拆除了该地块上私自乱砌的围墙、房屋。强制拆除后,900余万拍卖款也顺利到位,然而,对于该公司的几千万债务而言,这笔款项只是杯水车薪,该院执行局决定将部分拍卖款作为职工工资予以优先给付,深受民工们的广泛赞誉。

    为深入推进“阳光执行”,针对涉及申请人为特困群体的刑附民案件、群体性纠纷、房屋腾退、邻里妨害纠纷等矛盾易激化的执行案件,三门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协助执行机制。据统计,2015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强制拆除、房屋腾退等“骨头案”65件,涉案标的额达3009余万元。

    “人民陪审员‘一职多能’的功能定位,为法院工作注入强有力的社会力量,不仅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三门法院院长张兴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