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县小聪川菜馆-准予行政许可

14.07.2015  00:48
单位名称/申请人: 三门县小聪川菜馆 法人代表/负责人: 张聪           你(单位)于 2015年6月25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开办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1022201500316)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三门县小聪川菜馆;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下坑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张聪(业主); 类型:小型餐馆>50平米; 备注: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