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三结合”做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21.09.2016  21:46

  自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开展以来,龙湾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三改一拆”、“四换三名”、“五水共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与拆后土地利用、城中村改造、闲置土地处置等紧密结合,上下联动、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区共划定低效用地图斑355块,涉及用地面积5.73万亩,其中旧村庄1.95万亩、旧厂矿1.47万亩、旧城镇0.55万亩、其他低效用地1.76万亩;已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4476亩,其中涉及重新供应土地2100亩。

   一、将低效用地再开发与拆后土地利用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针对当前拆后土地利用上存在的“重拆违、轻利用”,“重眼前拆除、轻后续管理”等问题,龙湾区遵循“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的原则,运用再开发政策,充分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拆后土地利用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其在村级拆后土地上选址建设村级农贸市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绿色停车场、村级小游园等公益设施,目前已有9个项目办理正式基建审批手续,涉及用地面积约31亩。同时,采取拆后平整复绿、河道驳坎修复、沿街立面改造等措施,大力开展乡村综合整治提升改造工作,涌现出了渔池美丽乡村、双岙整村整治等多个样板工程。通过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拆后土地的有序、合理利用,使得龙湾城市形象和城市服务水平逐步得到优化与提升。

   二、将低效用地再开发与城中村改造紧密结合,助推浙南科技城开发建设。

  在当前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下称“计划指标”)逐年下降和“占优补优、占水补水”政策出台实施的背景下,计划指标不足、“耕地占补平衡”难度加大的已成为制约龙湾发展建设的突出瓶颈。浙南科技城建设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核心,在开发过程中也面临同样的困境。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中“征地地类按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地类进行认定,按照1996年第一次土地调查确定的地类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这一政策,不仅不占用稀缺的计划指标,而且能够尽可能的保证被征地村民的土地权益,提高其对城中村改造的认同和积极性。近两年,龙湾区已上报城中村改造征地批次7个1293亩,涉及浙南科技城范围内底岭下、黄石、黄山、新联和联谊5个行政村征地面积990亩,节约计划指标近900亩,极大缓解龙湾区计划指标不足的困境。

  三、将低效用地再开发与闲置土地处置利用紧密结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自2007年起,龙湾区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大部分集中在温州空港新区范围内,受近年整体经济形势下行、企业圈地抵押融资等诸多因素影响,园区内存在部分“围墙圈地”、“低效僵尸”企业,迟迟未能动工,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甚至有部分已构成土地闲置。对此,龙湾区政府对园区内圈而不用、用而低效的工业用地采取督促开工、协议有偿收回、没收定金解除合同等方式分类予以处置,加快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截至目前,已收回和储备低效用地18宗993亩,其中718亩已重新挂牌出让,直接拉动有效投资16亿元以上,有效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