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省“三献”工作如何干?重点干好哪几件事?

10.12.2019  18:34

 

    12月5日,2019年全省“三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和无偿献血宣传)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总结今年工作,部署明年任务。来自全省各市、县(市、区)红十字会领导,各市“三献”工作具体负责人员,省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代表等120余人参加会议。


    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黄元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阮维修作年度工作报告。宁波市围绕造血干细胞捐献全过程服务,温州市围绕“三献”志愿服务,杭州市江干区围绕“三献”关心关爱工作,绍兴市新昌县围绕基层红十字会全程参与器官(遗体、组织)捐献服务分别作工作交流。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三献”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整体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截止11月底,我省造血干细胞完成采样入库8138人份,累计库容量达到86925人份;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76例,累计捐献526例;新增器官捐献志愿登记31127人,累计47127人 ;实现器官捐献221例,累计捐献1294例。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荣获“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造血干细胞捐献和器官捐献工作分别在全国会议介绍经验,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支部荣获首批“省直机关先锋支部”。

 

    会议部署了2020年“三献”重点工作任务,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做好“三献”工作,主要是六个方面:

 

    依法依规开展“三献”工作。“三献”工作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必须依法履职,积极参与,有所作为。同时,要进一步厘清红十字会在“三献”工作中的职责边界和工作范围:在无偿献血方面,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动员、组织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在遗体捐献方面,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倡导、接受报名登记、监督指导医学院校遗体接受站规范运行、缅怀纪念、组织志愿者开展相关活动等。在人体器官捐献方面,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救助激励、缅怀纪念等。在造血干细胞捐献方面,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动员、报名登记、组织志愿者血液采样检测、检测数据入库和检索、与志愿者保持联系、对配型成功者开展再动员、在志愿者捐献采血时提供全过程照料服务、对实现捐献者跟踪随访和服务、对志愿者进行表彰等。

 

    积极推进“三献”事业运行机制改革。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的工作重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医疗机构,积极申报中华骨髓库干细胞采集资格,争取在各地独立开展采集工作。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各级红十字会能够在所辖域内独立开展人体器官捐献业务。进一步加强对医学院校到各地开展遗体(组织)接受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改进人文关怀服务。探索红十字会参与无偿献血的方式和方法。

 

    大力推进“生命礼赞”场所建设。“生命礼赞”场所建设项目是省政府《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在2022年前全省11个地市要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已在建设的地市,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推进项目尽早投入使用;前几年已建成但还达不到“4+X”要求或建设在医学院校内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改造提升;还未开工建设的,要抓紧推进,尽早启动项目建设。

 

    实施好器官捐献者孩子助学项目。从2020年开始,省红十字会将原先由省级负责的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孩子助学项目(现称“小桔灯”助学项目),下放到各市和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以汇集全省之力,共同做好工作。

 

    大力推进“三献”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明确在2020年年底前,全省每个市、县(市、区)都要建立当地的“三献”志愿服务队。 

 

    抓实抓好“三献”领域的法纪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和工作人员,要牢记“三献”工作“自愿无偿”的第一原则,时刻守牢法纪红线、道德底线,杜绝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杜绝违背捐献者或其家属意愿而暴露其隐私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等情况的发生;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推行“三献”工作费用清单制,切实打造“公开透明”的人道救助机制,提高人道慰问、人道救助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