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村档乡管”加强农村档案管理

14.11.2017  03:02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档案部门顺应新形势下加强档案工作的要求,积极对农村档案工作进行探索,构建“一个机制、一套制度、一批节点、一张网络”的工作模式,全力推动“村档乡管”在全市范围内铺开。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142个乡镇(街道)、1910个行政村(社区)全面开展“村档乡管”工作,形成具有三明特色的农村档案工作模式。

抓住问题导向,积极筹划解决农村档案管理困局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中土地承包、经济合同等村级内部管理事务逐年增多,作为反映农村经济社会生活重要凭证的村级档案如果无法妥善保存,将给村民利益造成直接损害,影响村级组织规范管理。

        三明市开展农村档案工作原本有一定的基础,在2000年即实现村级组织建档率100%,但由于村级档案包括党群工作、村务管理、集体经济、工程建设等方面,类目和载体纷繁复杂,村级组织却普遍存在档案管理基础条件差、档案意识淡薄等问题,村级档案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旦发生人事变动或者自然灾害,往往会造成档案丢失和损毁,存在“村档没人管、建档不见档”的现象。

        面对这种情况,三明市建宁县率先开展了“村档乡管”工作模式的探索,在2011年将全县99个村级组织1950年至2005年度共1.6万卷档案全部委托9个乡镇档案室代为保管,农村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分析和总结建宁县的经验之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广“村档乡管”工作。

突出党政领导,全面统筹部署“村档乡管”工作

        2016年,三明市委、市政府在建宁县召开了“村档乡管”工作现场会,由市委常委王刚和市政府副市长张文珍带队,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相关市直部门领导以及试点乡镇主要领导实地参观学习建宁县“村档乡管”工作,动员部署全市“村档乡管”工作,要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乡镇街道主体实施,档案部门监督指导,涉农单位密切配合,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全市现场会结束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均把“村档乡管”工作列入当地常委会议题专题研究部署,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在试点乡镇召开县级“村档乡管”现场会,推动当地工作落实。王刚、张文珍代表市委、市政府多次亲赴现场调研,召开会议部署农村档案工作,指导和推动了市“村档乡管”工作的先行先试。

        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2016年全市档案工作会议和2017年全市档案局馆长座谈会上,王刚肯定了“村档乡管”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村档乡管”列入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听取档案部门工作汇报,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农村档案事业发展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推动政策落地 提升“村档乡管”工作执行力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村档乡管”模式加强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见》《三明市“村档乡管”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村档乡管”工作“要建立一个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一套围绕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民切身利益的村级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一批承担连接县、乡、村档案工作节点任务的示范乡镇档案室,建立一张整合农业农村档案信息资源的信息查阅网络”的指导思想,提出对“村档乡管”工作要“有考核、有经费、有队伍、有督查”,要求各县(市、区)将农村档案和“村档乡管”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考核内容,将“村档乡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针对具体困难和问题相应安排专项经费;要求各乡镇以党政办为依托,设置专门档案室和专职档案员,各行政村确定文书为本村兼职档案员;要求开展乡镇示范档案室创建和档案目标责任管理,并适时由市委督查室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各具特色的保障措施推动政策落地,印发本地“村档乡管”工作实施方案,将“村档乡管”工作列入县级对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明溪、清流、建宁3个县还将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纳入对县直部门考核范畴;加强农村档案经费的保障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这一系列保障措施的出台,有力地支持了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有效地调动了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激活乡镇主体,充分发挥档案室承上启下作用

        在三明市“村档乡管”工作实践中,把激活乡镇(街道)档案室承上启下“工作节点”作用作为攻坚的重点。各乡镇纷纷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档案工作的政策、法律和规章,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执行有机构”;明确档案分管领导,确定专职档案员,负责辖区内“村档乡管”工作的全面推进,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做到“落实有人员”;设立规范的库房和查阅场所,实现“保管、查档、办公三分开”,配备符合“八防”要求的保管设施设备,做到“业务有场所”。

        乡镇档案室的组织管理落实后,进一步强化了对村级组织的业务指导。建立村级档案集中立卷制度,于每年3月安排组织所辖行政村、社区携带收集的文件材料到乡镇政府、街道办进行集中整理立卷,并将著录的电子目录报送乡镇档案室保存备查。在村级组织完成档案立卷后,要求各村“两委”在换届前将任期内的档案移交乡镇档案室委托代管,保管期满10年后转由所在县(市、区)综合档案馆代为保管。在托管的同时还明确了村级档案产权归属,确定村级档案进行托管后档案所有权不变,乡镇档案室进行日常管理,该村村民可随时查阅。

        市档案局针对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乡镇档案室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使乡镇档案室真正成为连接县、乡、村档案工作的“节点”。沙县高砂镇、明溪县盖阳镇、将乐县水南镇等已完成“村档乡管”乡镇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并通过验收。

强化规范实施,科学管理确保业务工作落实

        市各级档案部门把督查、指导、培训等业务工作与“档案服务下基层”活动结合起来,使“村档乡管”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乡、村。

        市档案局结合农村基层工作的特点编印了《三明市“村档乡管”工作手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并下发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确保每名村级档案员手中都能有开展工作的制度范本和操作依据;安排业务骨干到各县(市、区)开展巡回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基层档案员的业务水平。

总结建设成效,推动农村档案工作持续发展

        三明市开展“村档乡管”工作,为村级组织档案保管的最终流向提供了一个出路。在明确村级档案产权不变的前提下,以“村档乡管”的形式为村级档案提供出口,有效缓解了村级组织的档案保管压力。而乡镇档案室保管满10年的村级档案,经过鉴定有价值的部分可转由县级综合档案馆委托代管,更进一步明确了村级档案的最终流向,避免了无限制地增加乡镇基层的负担,为村级档案中最有价值的文件材料提供了归宿。

        通过开展“村档乡管”,乡、村两级档案室管理人员的配备得到加强,建立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村级档案的安全问题。在2015年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建宁县由于实施了“村档乡管”,全县99个村级组织未发生一件档案损毁或丢失,充分体现了“村档乡管”的安全保障作用。

        村级档案进入乡镇(街道)档案室后,建立完善了检索工具,查阅更加方便快捷,档案利用率得到明显提高,破解了部分档案史料沉积在村级组织中变为“信息孤岛”的难题,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凭证。实施“村档乡管”工作以来,三明市每年通过利用村级档案解决山林、土地、合同等纠纷上百起,出具各类证明3000余份,较好地化解了各类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