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土地置换”巧解棘手纠纷

26.12.2017  12:39

  老太太培育了一片香榧林,7年后却被人发现种在了他人的土地上,一方要树,另一方要地,怎么办?最后,执行法官通过一招土地交换的方式了结了案件。日前,双方到诸暨法院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事情要从2008年说起,被告宣老太在一片土地上种植了47株香榧树,多年的精心培育,香榧树越长越大。

  2015年,原告唐某偶然发现,宣老太种香榧树的地早在1985年就已划归他承包了。于是,他要求宣老太“还地”,并且也在地上种植了香榧树。宣老太哪里肯,把唐某种的树都给拔了。双方矛盾激化,唐某就把老太太告到了诸暨法院。

  经审理,因唐某的主张有市林业局颁发的相应山地的林权证所证明,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宣老太清除她在原告唐某享有使用权的山地上种植的47株香榧树(其中2株已死亡)和其他种植物。

  案件判决之后,宣老太还是没有主动履行,唐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单纯根据判决书的要求来执行,其实并不复杂,只要将香榧树全部清除即可,但考虑到社会效果和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特殊性,我们决定寻求更合适的方法!”承办法官殷程说。

  宣老太种植香榧树多年,从小树苗种到可以收获,其中的艰辛不言而喻,强行清除确实让人不忍。而另一方面,唐某持有林权证,私人物权当然受法律保护。如何在法理和人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殷程面临的最大困难。

  执行期间,殷程多次前往东白湖原被告所在村进行实地调查、劝解,还提出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租用该块山地、申请执行人购买香榧树等多种协调方案,邀请所在村镇两级干部一同做双方工作。但是,因双方对立情绪比较强烈,这些协调都没有结果。

  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强制执行在所难免,但殷程了解到10月份以后移植树苗才会有较高的存活率。于是,他劝解申请人,将本案执行延迟到11月份。

  11月,经申请人再次申请后,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执行。殷程一边向被执行人宣老太送达通知书,通知将于11月24日进行强制移植香榧树;另一边,再次找到该镇政府和村委两级干部进行协调沟通,多管齐下,寻找强制执行外的更好方案。

  在各方努力下,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宣老太的大儿子为了处理该案特意从深圳赶回来进行协商,唐某附近一块地的主人唐某某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换给唐某,而宣老太则从自己的土地上拿出相应面积给唐某某,三块地进行了置换,加上适当的经济补偿后,宣老太和唐某初步达成和解。

  日前,双方到诸暨法院签署了和解协议,宣老太在地块上保留了原有的香榧树,唐某也就近拿回了相应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