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三强化大力推行文明敬香生态寺院建设

07.06.2017  22:11

为进一步加强佛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生态环境建设,倡导佛教界文明风气和行为,规范广大信众依法、安全、有序地参加宗教活动,海盐县民宗局三强化大力推行文明敬香生态寺院建设工作。

一、强化正面宣传,转变思想观念。1.外出学习。县民宗局组织各佛教场所负责人、县佛协秘书长等一行前往海宁考察学习文明敬香工作先进经验,学习如何从往日香烛弥漫、烟雾缭绕的传统寺院转变成芳香扑鼻、环境优美的生态寺院;2.下发文件。下发海盐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佛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建设生态寺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办发【2017】17号)和嘉兴市民宗局《全市佛道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全面推行文明敬香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并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上进行传达与解读,从根本上扭转教职人员的思想误区;3.宣传引导。县民宗局根据“文明敬香、生态寺观”创建规范,制作大批量横幅、敬告牌、免费赠香处发放给各场所,依托场所向信教群众开展正面宣传,让群众知晓、了解我县文明敬香的新变化,让更多群众知晓文明敬香新规定,引导群众文明敬香。

二、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本职。各司其职,明确县民宗局、属地镇(街道)、佛教协会、各寺院所做工作,通过民宗部署、属地镇(街道)督促、佛协倡议、寺院主管为原则强化任务分解与落实。例如县佛协制定了各寺院创建方案、统一采购宣传音响设备、印发《文明敬香倡议书》等,属地镇(街道)督促场所将大殿内原有点燃蜡烛位置处全部替换为电子蜡烛或不设蜡烛,制止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组织开展对场所及周边秩序的综合整治等。

三、强化部门联动,合力协同推进。根据两办文件要求,县民宗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分别召开碰头会,并要求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将佛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接下来县民宗局将开展一对一场所督查,盯紧抓牢,切实维护海盐宗教领域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