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三强化”加大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4.09.2015  11:12

  9月2日凌晨,位于观海位卫镇小团浦村的慈溪市观海卫国庆制冰厂发生液氨泄露,幸为造成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慈溪市“三强化”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涉氨制冷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建筑、消防、特种设备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涉及制冷系统运行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现场安全管理。要规范特种设备管理,涉氨压力容器和新建、扩建、改建的涉氨压力管道,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必须经登记注册并定期检验。要强化从业人员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液氨泄漏引发的各类事故。

  二、强化安全监管职责。各镇(街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开展执法检查。要发挥专家、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作用,积极探索第三方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彻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强化项目源头管控。对使用液氨的生产经营项目要在规划建设之初严加控制,严格按标准执行,对目前离居民区较近的液氨使用单位要综合考虑搬迁,尤其是主城区的几家涉氨制冷企业,要及时安排。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一旦发现安全条件不符合的,要采取严厉措施,决不能放任。对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冷库及制冷系统未经正规设计、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顿,整改不达标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安全设施不完善,防护器材不完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不健全,安全培训不落实的企业,要限期彻底整改,确保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