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夫妻一对情侣合伙“做生意”

27.02.2015  10:14
啥生意?用通讯软件拉皮条,男的放哨女的卖淫   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和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可有人用其非法牟利。昨天,笔者从海宁法院获悉,来自全国多座城市的9名青年男女,因为用微信、QQ等聊天工具及相关的科技手段,介绍、容留卖淫,在海宁法院一审获刑。
  令人咋舌的是,这9人之中的8人,竟是3对夫妻和1对情侣。

  夫妇身陷“代聊

  身强力壮的阿华是黑龙江人,他的老婆阿艳是他的老乡。本来,阿华和阿艳在大连打工,两人收入虽不算高,但小日子过得不错。
  一次偶然的机会,阿华在网上发现了一个QQ代聊群,只要帮人聊聊天,就有挺不错的收入。阿华觉得这个工作不错,既不用辛苦地出门劳作,还能轻轻松松赚钱,于是加入其中,帮人代聊。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哪有轻轻松松聊聊天就有大把钞票上门的美事?阿华加入的代聊群其实是一个“网络招嫖群”,阿华加入其中,非但没迅速离开,还在群友的帮助下,学会了用定位软件,将自己的微信定位到他需要招嫖的城市,然后在微信上招嫖。
  如有嫖客需要服务,阿华就会把失足女的信息告诉嫖客。失足女与嫖客完成交易获利后,阿华便能拿到提成。
  久而久之,阿华的生意有些繁忙,由于需要人手,阿华就找阿艳帮忙。阿艳当初并不同意,但后来心一软,还是答应了老公的要求。

  11天介绍36个生意

  去年3月,阿华通过虚拟定位软件,将他的微信定位城市选在海宁,并在此招揽嫖客,阿艳也开始接起了海宁嫖客和失足女的一些电话。
  在海宁,做卖淫生意的阿斌和阿婷是一对来自外地的情侣,他们在网上找到阿华,让阿华通过微信帮其找生意。去年3月7日至18日,阿华和阿艳先后36次将嫖客介绍给阿婷实施卖淫嫖娼活动。阿婷在宾馆卖淫时,阿斌就隐藏在宾馆的楼下为女朋友放哨。
  阿斌和阿婷接来生意,也有做不来的时候,比如,有些嫖客看不上阿婷,阿斌和阿婷就将生意介绍给两对从外地来海宁的夫妇,即阿辉夫妇和阿勇夫妇。
  “我和老婆在上海做生意时,认识了阿斌阿婷这对小情侣及阿辉夫妇,大家都做同样的生意,阿斌和阿婷来海宁后,我们也就跟来了。”阿勇事后交代。
  阿勇夫妇和阿辉夫妇在从阿斌阿婷那里接生意的同时,也找了自己的“代聊”找生意。有时生意忙不过来,他们也会相互介绍。“我从‘代聊’那里接来的生意,有时也会介绍给阿婷,但大部分都给了老婆和姐姐。”据阿勇交代,他竟然还容留姐姐卖淫。

  共享生意共同领刑

  “生意忙的时候,我老婆和阿婷会互相将生意介绍给对方。”据阿辉交代,平时每做成一单生意收400元,给“代聊”150元,收300元的话,给“代聊”100元;如果相互介绍,就互相给对方200元,对方再给“代聊”150元,自己拿50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阿勇夫妇、阿辉夫妇以及阿斌、阿婷分别被海宁警方抓获。之后,警方顺藤摸瓜,相继抓获了阿华等人,阿艳迫于压力,也很快到海宁市公安局自首。
  海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华、阿斌、阿婷等8人均积极实施介绍或卖淫的行为,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阿艳受阿华指使,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海宁法院遂以介绍卖淫罪,一审分别判处其中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至1万元不等;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1人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1人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