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三同一立”突破社区矫正人员收监难题

22.10.2014  18:04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后,由于执法主体的变更,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永嘉县经过不断摸索与实践,有效突破瓶颈落实收监程序。目前,该县在矫对象已破千人,今年以来,共完成16例收监工作,其中7人因违规违纪被收监执行,9人因矫正期满仍有剩余刑期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而被收监执行。
  一是协同公安部门,突破警备不足。局限于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无警力、无临时羁押场所以及警械警具等问题。6月,该局争取县领导重视,加大与公安部门的协商沟通,专题召开社区矫正人员收监工作协调会议,重点商讨并解决警备力量及临时羁押场所问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关于收监执行的裁定书后,需要临时羁押的,填写临时羁押审批表报县公安局审查,获批后由看守所提供临时羁押场所;需要协助抓捕和押送的,则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通知矫正地派出所安排民警佩戴警械警具协助收押。
  二是衔同监狱部门,落实人员移交。社区矫正人员的投监工作是普通公务员与警察之间的交接,执法主体的不对等带来诸多不便。为确保送监收押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过与监狱部门的多次沟通和探索,在社区矫正人员送押之前先做好以下工作:首先确定监方联系人或引导员,明确入监注意事项,取得出入各个监区的通行证;其次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及健康情况进行事前体检,避免出现因入监体检不合格造成不予收监的情形;再次根据监狱要求补齐所需法律文书,确定罪犯剩余刑期的起止日期;最后告知罪犯所需携带的物品及注意事项。
  三是会同矫正小组,保证思想稳控。通过矫正小组做好矫正人员收监前的思想工作,防止出现脱逃、自伤自残或以无人抚养幼年子女为由等逃避刑罚的情形,确保送监途中的安全稳定。收监前,一方面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罪犯的活动轨迹,另一方面通过矫正小组做好罪犯本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告知逃避刑罚的严重后果,要求积极配合服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对于在收监过程中积极配合的矫正人员,若属于特困家庭的,积极协助办理低保,落实未成年子女就学,解除其后顾之忧。同时将矫正人员在收监过程中的表现纳入今后假释调查中的社区矫正环境评估意见之内。
  四是建立应急机制,明确预案流程。收监执行对于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个风险高、难度大、责任重的工作。因此,针对社区矫正人员,首先进行风险评估,根据犯罪类型及日常表现,制定应急预案;其次明确分工,司法所负责安抚罪犯和家属,局机关矫正科负责押送罪犯,必要时要求公安派出所警力支持随车押送;再次建立通报制度,出现不能收监的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局领导、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和监狱,出现重特大情况,两小时内完成逐级上报。最后严格保密制度,防止因泄密导致罪犯脱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