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构建 “三位一体”教育网络护航中小学生成长

08.08.2018  17:51
 

      一、切实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

      一是明确重点,指明学校德育工作方向。切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文件精神,每年出台“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并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德育工作重点。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下,该市将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点,并通过搭建各类符合学生成长规律的载体,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向上地成长。

      二是创新载体,增强学校德育工作活力。近年来,围绕德育工作重点,开展了各类主题活动和创评活动,如在理想信念教育方面,开展了“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精忠报国、崇尚英雄”主题班会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面,开展了“学习身边好人·争做道德模范”主题活动;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方面,连续三年开展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创建了5所“国学经典”特色项目学校;在生态文明教育方面,开展了各级绿色学校创建;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积极创建标准化心理辅导室,目前有省一级心理辅导站4个、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4个,标准化心理辅导室28个。在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方面,开展了两轮行为规范达标(示范)学校创建,两年一度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优秀学校等。同时,积极引导学校建设德育品牌,经过三年的努力,目前共有两个批次共20个德育品牌。

      三是依托途径,提升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推进课程育人,开展德育类拓展性课程的评比 ,近三年来共评出优秀德育校本课程43门。推进文化育人,“美丽校园”达到了中小学全覆盖,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学校24所(覆盖率为39.34%)。推进活动育人,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使学生在体验性、生活化的活动中提升品质、健全人格;2016年还开展校园文化节,助推校园文化三年建设。推进实践育人,密切联系文明办、团市委、关工委等部门,为中小学生参与校内外实践提供机会、搭建平台,形成“万名学生下社区进村落”等实践教育品牌。

      二、充分激发家庭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积极构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家长素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拓展指导服务阵地。按照“四有三优一突出”的标准推进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市建立家长学校423所,学校、村(社区)家长学校覆盖率均达到100%,培育全国示范家长学校2所,省级示范7所,嘉兴级示范11所,海宁级示范20所。开播家庭教育公益宣传片、开设阳光家教专题、父母讲堂专栏和网上家长学校,家长学校、电视报刊、远程教育多维一体的教学网络进一步健全。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充实调整家庭教育讲师团,每年及时调整讲课内容,通过下发讲师团课题计划,为基层提供菜单式服务,进一步提高讲座的针对性、实效性。启动家庭教育骨干人员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邀请省家庭教育讲师团专家对全市幼儿园、小学、中学家长学校骨干教师开展系统培训,提高家庭教育从业人员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能力。

      三是深化宣传实践活动。以更新家长家庭教育观念为目标,积极打造“科学家教城乡行”“万名父母进家长学校”“早教大篷车下村进社区”等品牌活动,2017年全市举办各类家庭教育专题讲座521场,培训家长50035人次。积极搭建“互联网+”平台,传播科学家教理念。全市各级建立家长微信群372个,QQ服务群150个,直接服务家长89400人。可以说,我市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格局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有效发挥社会资源的支撑性作用

      积极争取各类社会力量,深化中小学德育工作,不断提升内涵。一是争取市级机关各部门的专业力量。教育局与文明办、公安局、司法局、关工委、卫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各类法治类、实践类、宣讲教育类、青春期健康教育等,打造了“万名学生下社区进村落”、“法在心中”等活动品牌,推进了国家青少年健康发展试点工作。在活动开展、品牌打造、试点运行的过程中,中小学生受益其中。二是争取社会资源服务中小学实践教育。实践教育是学校德育实施的重要途径,该市教育局会同团市委、文明办,分两个批次在全市范围内开辟了共60个实践基地,涵盖学农、学军、传统文化、乡土文化等内容,各中小学依托基地广泛开展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