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林业局“三举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12.07.2017  10:32

  莲都区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自觉履职,强化担当,“三举措”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发扬“亮剑”精神。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发扬“亮剑”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二是坚持领导带班,强化带头作用。局党组一把手坚持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能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能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不能当“甩手掌柜”。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切实履行义务。严格制度执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高举督促考核的“指挥棒”。加强督促考核,着眼于“督实”“考准”,结合实际,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察考核、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强化结果运用。(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