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三个落实推进危化领域专项整治

10.11.2017  12:37

        一是落实重点治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消防、质监、商务等部门多次组织专项检查;邀请专家对化工企业进行全方位体检,重点突出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消防设施情况、安全生产台账情况等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落实工作措施。突出全面摸排风险、集中整治、监督指导落实三个关键环节,促进专项整治及大检查工作取得工作实效。全面排查阶段各企业全部进行自查自纠,对可能存在隐患的环节、部位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对问题较大,不能当场整改的,实行全程督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复产;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停产整顿。加大督导力度,针对集中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严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三个必须管”,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督促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跟踪问效。对摸排的隐患超过规定时限未有效治理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