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三个早”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

10.04.2015  11:20

      为认真完成“六五”普法收官阶段各项任务,我局以“三个早”为原则,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

      一是早动员。 在全市普法骨干培训会后,立即召开由各区、县(市)统计局分管领导参加的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市统计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有关事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二是早部署。 根据杭普法办〔2015〕3号文件的规定,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统计“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时间节点。

      三是早落实。 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统领、分管领导主抓,政法处牵头,相关处室、中心配合的工作机制,并根据市普法办考核标准的要求,细化分解了有关职责,落实责任人员,为“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政策法规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