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安监局认真践行 “三严三实”精神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0.07.2015  10:46

 

海宁市安监局顾炳甫书记的“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在全局上下引起强烈的反响。大家一致表示,习总书记 “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语重心长,寓意深刻,既是对机关干部的谆谆告诫,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机关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又是对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海宁市安监局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精神,强化红线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深化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一是组织好局班子成员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把从严要求、从严管理队伍放到议事日程,在工作中真正体现 “一心一意抓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廉政建设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管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廉政的责任,督促分管领导管好下属人员。二是组织好全体干部学习。通过“周一夜学”,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五个必须”的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提出的“唤醒党规党纪意识,强化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要求,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把党纪党规挺在前面。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干部更加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在思想上构筑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三是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依法治安的工作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廉政责任的落实。局内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状,改变以往责任状由局党组书记与局所有干部一签到底的做法,坚持分级分层签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签,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签,使每个责任签署人监管责任更加明确。突出个性风险防范工作措施的落实,对个性化工作以“项目管理法”加强管理和监督,定出目标,明确时间期限,订出防范措施。个人对个性化阶段性任务做好自查,局党组、纪检组对个性化工作落实情况抓好督促检查。计划7月份召开好半年度班子成员廉情分析会,分析风险防范中的薄弱环节,抓好防范措施的逐项落实。二是开展行之有效的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生动的警示教育,教育干部分清可为与不可为的界线,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4月份以来,海宁市安监局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点——景疏园,现场旁听案件法庭审理,组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知法犯法的资深法官》童志兴违纪违法案件分析,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论纪的方式,为局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了生动的法制教育、廉政教育。三是进一步抓好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举办撰写廉政格言硬笔书法比赛活动,19名同志以廉政格言、警句和依法行政为内容,提供了硬笔书法作品,丰富了机关职工文化生活,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干部的廉政意识。同时,办好《安监新语》,做好节日短信廉政提醒。目前正筹建廉政宣传墙,已形成方案正在完善之中。此外,配合镇、街道(管委会)党委政府抓基层安监执法队伍建设,在3月召开的“2015年度全市安监站长工作会议”上,除布置业务工作外,不忘对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制度化建设:行政审批科按上级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监察大队在全省率先尝试非事故类案件处罚中细化自由裁量权。有序推进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整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的内容和结果,通过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工作,对局业务人员和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工作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发挥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作用,采取实地回访、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征求执法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反映,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强行政行为监督,理顺法规科关系,发挥法规科在执法和案件处理中的审核把关作用。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案审会等案件审理制度。二是加强外部监督。鉴于安全生产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人员的变动,经研究作了充实调整,建立了由12位同志组成的行风监督员队伍,并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建议,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管理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的宣传。结合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成立安全生产宣讲团,主动为基层提供法律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与省宣教中心联合开设“安全生产体验馆”,通过多媒体演示、情景体验、动画视频、虚拟仿真、互动游戏等形式,寓教于乐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广泛宣传,扩大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有利于广大群众更好地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