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赚25万却要赔600万 王大陆起诉柴智屏求解约

07.01.2016  09:48

时报综合报道 因《我的少女时代》走红的王大陆和柴智屏合约纠纷闹了1个多月没有解决。昨天下午2点,王大陆召开记者会,说明与柴智屏间的官司,他透过律师指“柴智屏开的条件我无法负担”。

王大陆的委任律师胡原龙强调,王大陆并非背信弃义之人,乃是逼不得已才提出诉讼,“王大陆在柴智屏公司3年,总共赚不到100万元新台币(约25万元人民币),现在王大陆提出解约,柴智屏开出的条件,却是要王大陆一次付清3千万元新台币(约600万元人民币),未来4年还要照原合约比例继续抽成,条件非常苛刻。”而柴智屏却指出,解约条件系王大陆父亲提出,如今他们却出尔反尔。

王大陆认为去年12月初签的新合约太苛刻,新合约内容甚至要以一部不到100万元人民币的价码帮群星瑞智拍好几部电影;他也进一步透露早就想要离开,但怕影响《我的少女时代》的票房,所以拖到宣传结束才来处理解约一事。

说起解约原因,王大陆表示自己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最好的兄弟和最欣赏的女生都在那,所以要离开,一定有理由。我17岁入行,来到柴智屏公司,跟我所知道的的文化完全不一样,无法适应谣言、是非,努力调适3年,还是没改变,早就想离开,因为担心票房,所以电影上映结束了才提,跟柴智屏聊了很久,但她的条件无法承担……我会想办法补偿她。

王大陆自称和柴姐已1个月没联系。对于外传签约华谊,他说未来会“自己开公司”,爸爸不会出钱,选择自己走的路。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