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老赖”为顺利竞选村干部主动偿还160万元欠款

30.03.2017  10:02

  中新浙江网3月29日电 (见习记者 李媛媛 实习生 周杭 通讯员 叶旭耀 游蓓蕾)29日,记者从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获悉,当地一名“老赖”为顺利参加村干部的竞选,主动偿还了拖欠近一年的160万元(人民币,下同)欠款。

  2016年4月26日,青田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与被告张某、夏某(夫妇)、留某、瞿某(夫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借款人张某在该法律文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给原告银行本金160万元及利息,而被告夏某、留某、瞿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两个月后,银行始终未收到张某等人的还款,便向青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归还160万元。但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扣划的总金额与160万元相去甚远,今年2月21日,夏某名下的房产被依法上网拍卖。

  3月初,青田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村干部审查机制初步建立,若竞选人在法院有未履行的执行案件,是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直接淘汰。

  面对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有意竞选村干部的留某急了,为提前摘去“失信被执行人”的帽子,他主动联系该案的执行干警,表示愿意缴纳160万元欠款,等夏某的房产拍卖结束后,再将差额从预交款内扣除。(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浙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