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成摇钱树 浙江缙云一女子以好友名义行骗获刑

29.10.2014  01:05

  中新浙江网10月28日电(记者胡丰盛 通讯员施海)“任哥,金姐的家人生病了,现在急需钱,你看是不是可以先垫付一下?”

  “快过年了,你也知道金姐家里环境不太好,我担心她这年不好过唉,要不你帮他下?”

  “金姐最近周转不开,连手机都当掉了,我想以你的名义帮她赎回来,这样会比较能够打动她的,也就几百块钱的事,是不?”

  自任某2013年年底认识吕某开始,其微信的聊天记录中时常出现上述这些事件。任某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正在帮助心上人金某。不曾想这一切都是吕某虚构的。而吕某不是别人,正是任某正在追求的一女孩金某的“闺蜜”。

  闺蜜,即闺中密友,然而吕某却将自己的好友金某当作了摇钱树,不断欺骗任某掏钱出来,供自己花费。然吕某无节制地索取钱财,引起了任某的怀疑,最后东窗事发。近日,缙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吕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2000元。

  被告人吕某,浙江缙云县壶镇镇人,现年25岁,曾犯诈骗罪,被判刑二年零六个月,。

  2013年年底,吕某与任某相识,随后吕某了解到任某正在追求自己的好友金某,便开始动起了歪脑筋。吕某私下告知任某,金某家中现在有经济困难,生活比较拮据,但是金某比较爱面子,如果直接给她钱,不会接受。通过自己拿钱给金某用的话,就能博取金某地芳心。任某被爱情冲昏了头,加之吕某与金某关系良好,便信以为真,一次次地拿钱出来,希望能给喜欢的人分愁解忧。

  然而世事不如人愿,任某一次次的付出,换来的不是心上人的眷顾,而是自己的钱被人用去潇洒。

  2014年4月,任某感觉到吕某要钱过于频繁,于是向金某求证是否有收到过让吕某转交的钱。让任某意想不到的是,金某居然对此事一无所知,任某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随后,任某向派出所报警。民警接到报警后,将吕某控制住。2014年6月10日,吕某被缙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8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以吕某犯诈骗罪,向缙云法院起诉。

  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2014年1月至3月,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从任某处骗得款项共计14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