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时间由3个月延长至4个月 范围也扩大

28.03.2016  11:34

  记者27日从农业部获悉,从今年起,我国将延长长江禁渔时间,由此前的3个月延长到4个月,并将禁渔范围扩大至覆盖长江干流和重要湖泊。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日前召开的农业部常务会议上指出,除了长江禁渔时间要延长一个月,还要大幅度压减渔业捕捞强度,大力推动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实施中华鲟拯救行动计划和江豚保护行动计划。

  韩长赋指出,从今年开始,在鄱阳湖和洞庭湖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湖行动”,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集中整治非法捕捞、“绝户网”、非法采砂和非法排污等严重危害行为;继续组织各地广泛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坚持不懈地促进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修复。

  长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拥有水生生物1100多种,但受水利工程、水域污染、过度捕捞等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特别是珍稀特有物种全面衰退,部分物种濒临灭绝。

  (记者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