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即将启动 助力外贸软环境

26.12.2014  13:39

  中新浙江网12月26日电(见习记者 林波 通讯员 刘佳 朱敏敏)江苏企业生产的出口餐具可以通过上海口岸直通放行了,安徽企业购买的进口设备也可以从宁波口岸直通放行了。12月24日,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第七次联席会议在杭州举行。会上,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了《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合作备忘录》,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即将启动,助力外贸软环境。

  据了解,根据合作备忘录,除了一些有特殊规定的产品外,长三角区域内采取直通放行模式的出口货物,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进口货物,可以实施“通报、通检、通放”的一体化模式,进口企业可自行选择进境口岸或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查验、放行手续。

  例如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的企业通过上海口岸出口,按原来模式,需要在江苏、浙江、宁波、安徽检验检疫局出具换证凭单或电子转单,再到上海检验检疫局换成通关单,通关单换到后才能去上海海关报关。

  按直通放行模式,企业可以直接在江苏、浙江、宁波、安徽检验检疫局出具通关,然后直接去上海海关报关,大大节省了成本。形象地说,就是把过去口岸、内地两个环节变为一个环节,真正实现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通检效率大大提高。

  据悉,本次由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起草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实施方案,将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经质检总局批准下发后实施。

  “预计正式实施将是在2015年年初。”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局局领导表示,“区域通关一体化其实早有市场需求,过去企业在报关报检和异地通关等方面面临着诸多问题,长三角海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将有效解决此类问题。”

  据浙江检验检疫统计,浙江局辖区出口的60%是从上海口岸出的,30%是从宁波口岸出的,剩下10%从浙江局辖区口岸出的。目前,长三角地区现已具备良好的区域合作基础,并且在铁路、公路以及海路运输方面已经具备了良好的联动性,进出境检验检疫一体化实施后,长三角的贸易联动将更为便捷。

  据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直通放行后,公司黄酒的出口时间将比以往快2到3天,船期不再是担忧的问题,每年可以为企业节省近20万元。同时,还可以企业赢得了较为宽松的生产时间,也有利于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控制。

  除此之外,根据《备忘录》,长三角检验检疫机构将围绕出境检验检疫一体化、进境货物检验检疫一体化、长三角区域集中审单一体化、区域物流监控一体化及企业信用管理一体化等五方面加强合作,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正式实施后,五检如同一检,这将大大提速长三角外贸进出口的通关速度和便捷程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