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起色心 小伙强奸未遂被判入狱两年

31.10.2014  00:03

  中新浙江网10月30日电(见习记者张骏 实习生邵晓鹏 通讯员马羚 赵歆)陈某酒后起色心,企图强奸足浴女技师。近日,浙江湖州安吉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两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陈某今年28岁,身高1米78,长了一张帅气的脸。

  2011年9月一天晚上11点左右,陈某喝了点酒,酒后约上朋友去足浴店洗澡。

  当晚在足浴店里,陈某找了女技师为自己进行精油开背按摩。当他看到年纪轻轻的女技师时心里起了色意,伸手去摸女技师的胸部,可遭到对方反抗。

  未得逞的陈某并不甘心,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不顾女技师的反抗将其反压在身下,并双手掐住其脖子。女技师挣扎反抗,并大声喊“救命”。

  听到“救命”声的足浴店经理立马冲进包厢,一进门就看见陈某全身赤裸地压在女技师身上,而女技师的衣服也被脱了一半。见有人进来,小陈立刻穿上衣服跑出包厢。

  前不久,安吉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在实施强奸过程中,陈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

  最终,陈某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