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税改正式实施 个人买家如何海淘更划算
“入境免税限额由5000元降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额限值提高至两万元,而行邮税不再适用于跨境电商,改征收综合税,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家三部委联合颁发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于4月8日正式落地实施。
新政出台后,个人买家如何海淘才划算呢?
新政
50元免税额政策取消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从今年4月8日起,我国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取消了税额50元以内免税的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这对习惯了从跨境电商渠道购买海外商品的顾客来说,有着不小的影响。因为按照此前的规定,我国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
取消50元的免税额政策就意味着,人们过去购买500元以下低价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消费品的“免税时代”,宣告终结。
4月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开始全部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此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比原来行邮税政策中的单次交易限值1000元多了一倍;同时设置了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新政规定,对限值以内的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可以不用交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依然要收取,但只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此外,对于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新政实施税率有升有降
4月7日夜间,财政部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今后,只有清单上的商品,能够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制进口,清单外商品仍执行一般贸易税收政策或行邮税政策。这意味着我国在跨境电商进口发展初期实施的,按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的低门槛、低税率的政策红利已经结束。
在同时发出的一份通报里,财政部表示,上述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是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财政部表示,清单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但新政对于消费者来说,除了一些商品涨价外,有些商品可能再也找不到购买链接。对海外商家来说,产品不在正面清单上,很多商品可能不得不运回海外甚至销毁。
走秀网副总裁吴盛幸表示,新政策实行之后,税率有升有降,以1000多元的服装为例,它的原关税率20%,不收增值税,无消费税。现在变为关税0%,增值税17%,按17%的70%收取,无消费税,最终税率为11.9%,反而降低了。“纺织品下降,普通商品上升,”吴盛幸表示,税额50元以内免征政策的取消,对以销售母婴、化妆品、保健品等相对低值商品为主的商家或平台造成影响比较大。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