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2016年1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06.01.2017  00:41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去年浙江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公、检、法机关,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打击和警示恶意欠薪者,浙江公布了2016年1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据了解,《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严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7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被曝光,人保部门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还可随时公布。

这次曝光的1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有11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和1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一些案件不光涉及金额数大,企业主还抗拒配合执法,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6年4月28日,富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富阳华邦印刷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经查明,该单位拖欠99名劳动者2016年2至5月的劳动报酬417655元。2016年6月23日,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这家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7月28日,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单位支付99名劳动者2016年2至5月的劳动报酬417655元,并加付50%赔偿金,但该单位逾期仍未履行。2016年9月17日,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又比如,义乌市泰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浙江伟龙胶带有限公司的工程项目时,拖欠244名劳动者7023654元劳动报酬;义乌市华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义乌市江东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提升改造工程时,拖欠陈某等11名劳动者130590元劳动报酬,这家公司在承建义乌市大陈镇红峰村污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时,又拖欠边某等9名劳动者93150元劳动报酬。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春生逃匿。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向两家单位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两家单位逾期未履行。2016年1月和3月,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将两案移送公安机关。

作者:通讯员 童伟宏 记者 孙寅乔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