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调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下限涨至3089元

18.06.2015  13:29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7日公布了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其中全省企业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从2014年的2899元提高到3089元,上限则从14496元提高到15446元。据悉,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执行。
  据悉,缴费基数的增加,意味着在职职工每月扣的社保费用提高,但由于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原则,参保人员以后的退休金也将相应增加。
  考虑到部分地区私营企业占比较大,低收入人群数量较大,江苏允许执行下限标准有困难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900元确定;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550元确定。